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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強:目前股票發行註冊制條件還不成熟

  • 發佈時間:2014-12-21 14:45:58  來源:中國網財經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林海

  中國網財經12月21日訊(記者 毛舒)12月21日,法制日報社和中國政法大學企業法務管理研究中心在京聯合發佈《2014中國上市公司法律風險指數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公佈了2013年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三大板塊法律風險管理十佳上市公司名單,以及銀行業、證券保險業、醫藥生物製品業和食品飲料業四個行業法律風險管理十佳上市公司名單。

  發佈會上,全國人大常委、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民建中央副主席辜勝阻指出,依法治市要轉向輕審批重監管,讓市場發揮決定作用,用強法治來加大違法成本,加強監管隊伍的建設,加強二級市場的監管,優化強化監管手段,用大數據、刑事處罰、經濟處罰、行政處罰等實現資本市場的法治化。

  辜勝阻還指出,市場化非常重要的一點是要透明化,要以資訊披露為核心,要從弱法治到強法治,現在資本市場的法治非常是弱,要努力轉到強法治。“我們現在的內部交易、虛假交易是我國資本市場的最大包袱,從09到12年資本市場的案件年均增長14%,12年同比增長超過20%,13年上半年同比增加40%以上,在市場化和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的過程中還會出現大量案件。”他提到。

  中央財經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所長賀強也在會議上提到了其對股票發行制度將實行註冊制的看法。他認為現在的交易所市場實行註冊制還不完全成熟,目前的交易所市場要儘快創造條件來推行註冊制,條件不成熟最好不要輕易推出註冊制。

  賀強稱“目前股市三高現象仍然很嚴重,股市三高現象會導致巨大的利差和利益誘惑,現在這麼嚴格的核準還造假不斷,像萬福生科居然敢財務造假95%,如果我們一旦改成了註冊制,造假會不會更嚴重,我對這有一定的擔心。”

  他表示現在的新三板最適合實行註冊制,因為新三板的門檻很低,沒有財務門檻,也就不需要財務造假,一旦證券法修改,那麼新三板發行制度換個名字適當調整內容可能就會推出。

  《報告》對2507家上市公司2013年的法律風險指數進行了測評。該指數可直觀反映上市公司法律風險程度及其變化,對上市公司、監管者、投資者決策均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底,我國滬深A股上市公司共有2534家。鋻於測評所涉及指標的歷史和當期資訊的可得性,課題組對2507家上市公司2013年的法律風險指數進行了測評,涵蓋了該年99%的上市公司。

  測評發現,和2012年相比,2013年行業法律風險狀況變化不大,金融保險業法律風險指數最高,其次是紡織服裝皮毛製造業。而資訊技術業與傳播與文化産業的法律風險指數最低。

  測評還發現,國有法人類上市公司的法律風險本年度首次高於非國有類公司。1523家非國有法人類上市公司的法律風險指數均值為25.236,比國企26.329低1.09%。

  中國上市公司法律風險指數報告自2008年起,今年已是第七次發佈。這項測評是專業團隊進行的,該團隊包括法律、金融計量、企業管理、電腦軟體等方面專家。他們利用現代數理統計和電腦技術,建立了企業法律風險測評模型,通過模型運算和分析,得出企業法律風險指數數值。

  研究結果主要基於上市公司年報披露的數據。如:重大訴訟次數、涉案資産/凈資産、違規次數、高管責任次數等。以此為基礎,進一步分析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公司屬性、公司治理、人員結構等,均為客觀狀態。

  上市公司法律風險指數的設計、研究和發佈,以第三方視角,診斷、評估中國資本市場主體的“健康”狀況,並建設性地進行評析、研討,是推動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的又一積極力量。

  據悉,法制日報和政法大學企業法務管理研究中心已經達成協定,將把這項活動持續進行下去。讓每一年的指數,成為中國上市公司治理能力的晴雨錶,見證中國資本市場的成熟和發展;讓每一年的論壇,成為上市公司法務人交流、溝通、相互學習提升的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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