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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藥加多寶“紅罐之爭”一審宣判 加多寶表示不服

  • 發佈時間:2014-12-19 18:37:2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財經頻道今日晚間收到加多寶的嚴正聲明。聲明表示,加多寶一審判決感到無比震驚,沒有加多寶就沒有紅罐涼茶,廣東省高院前後兩次判決自相矛盾,並表示將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中新網12月19日電 廣東高院今日一審宣判加多寶與廣藥的“紅罐之爭”,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被判構成侵權,並賠償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經濟損失人民幣1.5億元以及合理維權費用26萬餘元。對於這一結果,加多寶表示不服。在發給中新網財經頻道的嚴正聲明中,加多寶表示對一審判決感到“無比震驚”,並將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紅罐之爭”一審宣判:加多寶被判侵權

  自廣藥集團收回加多寶公司對“王老吉”商標的使用許可後,雙方已在全國各地發起多起訴訟。而在廣東高院互訴的這兩起案件,更被外界視為“中國包裝裝潢第一案”,因為該案的最終判決結果將意味著誰有權利使用“紅罐”包裝。

  這兩起案件均發起在2012年7月。加多寶率先把廣藥全資子公司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産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犯並索賠3096萬元。隨後,廣藥集團又把鴻道(集團)有限公司、加多寶告上法庭(後撤回對鴻道集團的起訴),要求停止侵犯並索賠1.5億元。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兩案于2013年2月5日統一由廣東高院受理,案由均被確定為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糾紛併合並審理。

  12月19日,經審理,法院判決加多寶公司于判決生效日起立即停止使用與涉案知名商品王老吉紅罐涼茶特有包裝裝潢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包裝裝潢,停止生産、銷售上述包裝裝潢的産品,銷毀庫存侵權産品,停止使用並移除或銷毀所有載有被控侵權産品的廣告以及各種介紹、宣傳材料等,並在7日內賠償廣藥集團經濟損失1.5億元及合理維權費用265210元且須連續七天在指定媒體上刊登聲明(聲明內容由本院審定),公開消除影響。

  加多寶聲明:不服判決 立即上訴

  對於本案的一審結果,加多寶很不淡定。中新網財經頻道今日收到加多寶發來的《加多寶不服廣東省高院關於紅罐包裝裝潢案一審判決的嚴正聲明》。聲明表示:“加多寶收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紅罐包裝裝潢糾紛案的一審判決書,加多寶的權利主張沒有得到支援,我們感到無比震驚!”

  加多寶認為,1995年加多寶集團董事長陳鴻道先生親自設計了以紅、黃兩色為主色調的金屬易拉罐裝潢,使用在涼茶創始人王澤邦後人獨家傳授配方、加多寶獨立創造、獨立生産、自主經營的紅罐涼茶産品上,並向國家專利局申請了外觀設計專利,于1997年順利獲得批准。多年來,加多寶投入數百億資金推廣,成功開創並做大涼茶産業,最終將紅罐涼茶打造成響徹神州大地的知名商品,從2007年開始已經連續7年榮獲“中國飲料第一罐”。沒有加多寶,就沒有紅罐涼茶。

  “2012年5月以後,加多寶啟用自主商標‘加多寶’繼續生産紅罐涼茶,其配方和生産工藝一直沒有改變,口感還是消費者熟悉的味道,僅僅是改了名字。而加多寶作為涼茶領導者,有責任和義務告知消費者,兩個紅罐涼茶的不同。”

  聲明最後強調,廣東省高院一審判決並非最終結果,加多寶會堅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一審判決因加多寶上訴不産生任何法律效力,加多寶紅罐涼茶的生産、銷售等經營活動將不會受到任何影響。中新網財經頻道將繼續關注案件的最新進展。(中新網財經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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