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購重組資訊披露工作有調整
- 發佈時間:2014-12-15 07:34:37 來源:今日早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上交所發佈通知
並購重組
資訊披露工作有調整
註冊制漸行漸近,監管層簡政放權,強化資訊披露監管的步伐也在加快。上海證券交易所近日發佈了《關於落實非許可類並購重組事項資訊披露相關工作的通知》,以加強非許可類並購重組的事中事後監管,強化資訊披露,提高並購重組市場透明度,遏制通過非許可類並購重組規避監管的違法違規行為,避免“一放就亂”現象的發生。
上交所《通知》明確——
對已取消行政許可的並購重組事項實行事後審核。不過考慮到要約收購涉及業務操作事項,對要約收購報告書全文仍作事前形式審核;
實施半年期過渡安排。過渡期內,上市公司披露非許可類重大資産重組預案,或者直接披露非許可類重組報告書草案後,應當同時申請股票停牌。停牌時間不超過十個工作日,上交所在十個工作日內完成資訊披露審核;
強調事後審核發現問題公司需補充披露。《通知》明確,對於資訊披露文件不符合規定的,上交所將要求公司予以説明,披露更正或補充公告,以及修訂後的相關報告書全文或摘要。
分析人士指出,事後審核可以縮短停牌時間,有利於上市公司等市場主體相關工作的推進,提高市場效率。關於補充披露的規定,則保障了投資者的知情權,有利於保護投資者利益。
據中國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