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高效落實非許可類並購重組事後審核
- 發佈時間:2014-12-15 00:30:21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周松林
註冊制漸行漸近,監管層簡政放權,強化資訊披露監管的步伐也在加快。為進一步貫徹“放鬆管制、加強監管”的監管理念,落實中國證監會相關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近日發佈了《關於落實非許可類並購重組事項資訊披露相關工作的通知》,以加強非許可類並購重組的事中事後監管,強化資訊披露,提高並購重組市場透明度,遏制通過非許可類並購重組規避監管的違法違規行為,避免“一放就亂”現象的發生。
進一步細化信批要求
今年以來,中國證監會持續推進並購重組市場化改革。日前發佈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中,證監會取消對不構成借殼上市的上市公司重大購買、出售、置換資産行為的審批,取消要約收購事前審批。
在此背景下,上交所《通知》明確,一,對已取消行政許可的並購重組事項實行事後審核。不過考慮到要約收購涉及業務操作事項,對要約收購報告書全文仍作事前形式審核。二,實施半年期過渡安排。過渡期內,上市公司披露非許可類重大資産重組預案,或者直接披露非許可類重組報告書草案後,應當同時申請股票停牌。停牌時間不超過十個工作日,上交所在十個工作日內完成資訊披露審核。三,強調事後審核發現問題公司需補充披露。《通知》明確,對於資訊披露文件不符合規定的,上交所將要求公司予以説明,披露更正或補充公告,以及修訂後的相關報告書全文或摘要。
有效提高市場效率
統計顯示,自修訂後的《重組辦法》正式實施以來,不構成借殼上市的上市公司重大購買、出售、置換資産行為在數量上較以往有明顯增長。截至12月12日,滬市有6家公司披露非許可類重大資産重組預案或重組報告書草案,其中*ST三毛、西部資源、*ST天威等3家公司已根據上交所事後審核意見補充披露修訂説明公告後復牌。3家公司披露預案後平均停牌時間僅3.67個工作日,其中包含交易所審核及公司準備補充説明資訊披露文件時間。
上交所相關人士介紹,該所公司監管一部對此類業務專門建立了嚴格高效有序的內部審核機制,結合重組預案披露後媒體報道情況對重組預案進行事後審核,原則上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在半年過渡期之後,事後審核期間將不再停牌,非許可類並購重組資訊披露的效率將進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