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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並購重組審核10個工作日內完成

  • 發佈時間:2014-12-15 07:1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朱寶琛  責任編輯:劉小菲

  *ST三毛西部資源*ST天威披露預案後平均停牌時間僅3.67個工作日

  近日,為進一步貫徹“放鬆管制、加強監管”的監管理念,落實中國證監會相關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了《關於落實非許可類並購重組事項資訊披露相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據悉,上交所作為資訊披露一線監管者,發佈《通知》旨在加強非許可類並購重組的事中事後監管,強化資訊披露,提高並購重組市場透明度,遏制通過非許可類並購重組規避監管的違法違規行為,避免“一放就亂”現象的發生。

  今年以來,中國證監會持續推進並購重組市場化改革。日前發佈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證監會取消對不構成借殼上市的上市公司重大購買、出售、置換資産行為的審批,取消要約收購事前審批。

  分析人士表示,上述審批的取消,強化了交易所對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的監督力度,體現了簡政放權、強化資訊披露、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監管理念,契合了資本市場發展的趨勢。

  上交所此次發佈的《通知》明確對已取消行政許可的並購重組事項實行事後審核。不過考慮到要約收購涉及業務操作事項,對要約收購報告書全文仍作事前形式審核。同時,落實半年期過渡安排。過渡期內,上市公司披露非許可類重大資産重組預案,或者直接披露非許可類重組報告書草案後,應當同時申請股票停牌。停牌時間不超過10個工作日,上交所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資訊披露審核。

  此外,強調事後審核發現問題公司需補充披露。《通知》明確,對於資訊披露文件不符合規定的,上交所將要求公司予以説明,披露更正或補充公告,以及修訂後的相關報告書全文或摘要。

  分析人士認為,事後審核可以縮短停牌時間,有利於上市公司等市場主體相關工作的推進,提高市場效率。關於補充披露的規定,則會極大滿足投資者的知情權,保護投資者利益。投資者通過閱讀公告,能夠對上市公司並購重組中的相關細節有更加深入的理解,了解監管機構的關注重點和交易的相關風險點,有利於進行交易判斷。

  值得關注的是,相關統計顯示,自修訂後的《重組辦法》正式實施以來,不構成借殼上市的上市公司重大購買、出售、置換資産行為在數量上較以往有明顯增長。截至12月12日,滬市已有6家公司披露了非許可類重大資産重組預案或重組報告書草案,其中*ST三毛、西部資源、*ST天威3家公司已根據上交所事後審核意見補充披露修訂説明公告後復牌。

  據了解,上述3家公司披露預案後平均停牌時間僅3.67個工作日,其中包含交易所審核及公司準備補充説明資訊披露文件時間,遠低於最長10個工作日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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