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取消農業戶口實施居住證制度
- 發佈時間:2014-12-15 04:39:49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王偉報道:河南省日前正式出臺《關於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
進城的農民如何落戶?
《意見》提出,尊重農民意願,因地制宜實施差別化落戶政策。按照人口50萬以下的小城鎮、50萬至100萬的中等城市、100萬以上的大城市及省會城市四個等級,實施相應落戶政策。
其中,現階段對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實行“全面放開”,農民工只需擁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就能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作為省會城市,鄭州將實行積分落戶政策,以進城農民的合法穩定就業和穩定住所(含租賃)、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指標,“攢夠積分”即可成為鄭州市民。
農民要換戶口,原有土地收不收?
《意見》明確,“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同時,河南還將建立農村宅基地有償退出機制,探索集體收益分配權市場化。河南將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全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並保持長久不變。
對自願退回宅基地並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進城落戶農業轉移人口,同等情況下將優先安排承租公共租賃住房。
進城農民能享受什麼樣的待遇?
根據《意見》,農民到城裏居住半年以上,就能在居住地申領居住證,將享有和當地市民同等的勞動就業、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服務、證照辦理服務等權利。
按照規劃,到2020年,河南省將努力實現1100萬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全省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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