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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購餐飲“不開票”成潛規則

  • 發佈時間:2014-12-13 06:29:21  來源:長春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餐飲團購價格很有吸引力,但索要發票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近日,不少市民向本報反映,他們在享用完團購餐飲後向店家索要發票時頻遭拒絕,店家的解釋是團購已屬商家讓利,所以不能開具發票。

  記者調查發現,團購餐飲不開發票幾乎成了“潛規則”,隨機採訪的幾家餐館均表示團購餐飲部分不開具發票。對此,稅務部門明確表示,商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開發票,否則屬違法行為。

  消費者:團購為啥不開發票

  前幾天,消費者李先生去“蜀長香火鍋”用餐,事前李先生團購支付價款408元,刷卡支付860元,總計消費1268元,結賬時,商家只對刷卡支付的860元開具了發票,而對408元的團購價款拒絕開具發票。與李先生有相似經歷的市民趙女士説:“我團購2年多了,幾乎沒有一家餐館願意開發票。”

  記者在重慶路、建設街採訪幾家餐館,均不開具團購發票,一些店家甚至在網頁上註明“團購不提供票據”。遇到這種情況不少市民不願“較真”,一位市民説:“一般情況下用餐我會要發票,但如果餐館不給也就算了,畢竟團購已經優惠了。”

  地稅:拒開發票將受處罰

  為進一步規範餐飲業、娛樂業、洗浴業納稅人依法用票行為,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利益,自去年5月份以來,長春市地稅局發票管理所集中開展了“全城搜拒開”發票專項整治行動。10日上午,記者隨市地稅局發票管理所執法人員,來到被消費者實名舉報的“蜀長香火鍋”進行檢查。

  執法人員説,網路團購是商家的一種促銷手段,商家從網站取得消費價款,但這不能作為拒開發票的理由,消費者只要到實體店消費,商家就必須開具與實際消費金額相符的發票。本案中,商家的行為違法將受到稅務機關的處罰。

  舉報:實名舉報可獲獎勵

  消費者在遇到商家以各種理由拒開發票時,可撥打地稅舉報電話:81896666,也可到府舉報,舉報時帶好身份證件和消費憑證,對於到府實名舉報的消費者,稅務機關查實後,會支付相應獎勵,標準是消費金額在5000元以下的,按消費金額獎勵;超過5000元的,按5000元獎勵。

  據工作人員介紹,2014年我市“三業”(餐飲、娛樂、洗浴)有獎發票投入資金達4200萬元,設有5元、10元、1萬元和10萬元四個獎項。近日,一消費者到長春尚味玖號酒店就餐,索要發票刮中10萬元大獎。今年年初以來,10萬元大獎已經兌付8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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