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出關鍵第一步
- 發佈時間:2014-12-12 06:00:04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今年,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産權制度改革在浙江景寧試水先行。三石村先將天堂湖山塘進行了確權,繼而以産權證為抵押,獲得百萬元貸款,喚醒了沉睡的水利資産。
明晰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産權是深化水利改革的基礎工作,也是關鍵的第一步。我國小型水利工程量多面廣,大多是上世紀50年代到70年代通過國家投資、農民投勞的形式修建而成,工程建成後交由鄉鎮、村組集體管理。農村實行土地承包經營制度後,土地家庭承包經營與農田水利集體受益之間的矛盾逐步顯現,大多數原來由集體管理的小型水利工程,存在産權不清、責任不明等現象。
我國農村小型水利工程類型多樣,功能各異,因此推進明晰工程産權的工作需要因地制宜。對規模比較大,受益農戶比較多的工程,明確為農村集體或農民合作組織所有;對受益農戶較少的,或者是比較分散的工程,明確為聯戶或農戶所有,由農民自主管理。只有明晰了産權,邁出小型水利工程産權制度改革的第一步,才能解決小型水利工程管護主體和責任不明、管護經費缺乏等問題,才能讓水利工程更長久地惠及廣大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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