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仲裁之劍仍待磨礪
- 發佈時間:2014-12-09 22:29:28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隨著中國在世界市場中的地位不斷提升,中國企業所面臨的貿易摩擦和商事糾紛也在不斷增加。儘管目前我國的仲裁事業歷經多年發展成為一項不可或缺的法律制度,但在國際仲裁的長河中,仍然十分年輕。
如何完善中國的仲裁法律制度,如何運用仲裁的法律手段幫助中國企業在國際商事糾紛中得到應有的公平,如何提升中國在國際仲裁界的話語權,都成為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一直致力研究並解決的問題。
面臨更多難題
在日前舉辦的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2014年年會暨第7屆《仲裁與司法》論壇上,中國貿促會會長姜增偉一語道出了仲裁對於中國企業和法律界的重要性及迫切性。
隨著中國經濟發展水準和國際地位的不斷提升,現在中國的經濟總量已位居世界第二,對外貿易量躍居世界第一位,吸引外資和對外投資也位於世界前列。
姜增偉指出,當前,我國正處於從貿易大國向貿易強國邁進的關鍵時期。在對外貿易和企業“走出去”方面,由於國際貿易投資保護主義抬頭,我國企業面臨著諸多不公平待遇和法律風險,國際貿易摩擦和商事糾紛明顯增多。這些都對中國仲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無論是正在進行的中美投資協議談判,還是已經取得實質性成果的中澳、中韓自貿協定的談判過程中,與仲裁有關的爭端解決議題都受到各方的高度關注。
儘管經過了多年的發展,但中國的仲裁事業仍面臨很多問題,如中國企業仲裁意識薄弱,仲裁機制不夠完善,仲裁的公信力有待提升,便利化有待拓展等一系列現實的問題。姜增偉指出,我國雖然擁有200多家仲裁機構,但仲裁能力各不相同,發展水準參差不齊,整體國際競爭力還有待提高。
統計顯示,2013年中國境內投資者共對全球154個國家和地區的境外企業直接投資,截至2013年底,中國境外直接投資累計超過6300億美元。
儘管中國企業的國際貿易和投資在不斷增加,中國企業在對外貿易中面臨的爭議和摩擦也在不斷增長,但中國國內的仲裁機構在國際仲裁中的身影並不多見,反之,國際仲裁機構涉及中國當事人的仲裁案件數量在不斷增加。
由於中外商事仲裁間存在法律和規則的差異、文化和思維方式的差異,使得不少中國企業在國外仲裁案件中折戟沉沙。
隨著中國企業在國際經濟活動中的話語權的不斷提升,在國際糾紛的處理中,從合同語言、法律的選擇,到糾紛解決機構的選擇,再到仲裁庭審語言的選擇等多方面,中國企業都需要更多地體現出仲裁意識。
提升話語權
儘管過程艱辛,但中國在國際仲裁界的地位也在不斷提升。
中國貿促會副會長尹宗華指出,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開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仲裁法學理論研究和國際交流工作,中國也積極參與國際仲裁界的各項會議。今年年初在澳大利亞墨爾本召開的亞太區域仲裁組織(APRAG)十週年大會上,中國仲裁代表團與來自18個國家和地區的仲裁代表團廣泛交流,積極倡議各國參與亞太區域仲裁的發展和完善,這極大提升了中國仲裁的國際影響力。今年7月份,中國貿促會也以仲裁員的身份,參與了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的議題討論,深度參與聯合國貿易法規以及國家間貿易法規在範圍、約束力等方面的制定。
尹宗華認為,今後5年,中國還需要進一步增強仲裁公共服務職能,培育更多仲裁法學理論人才,提出我國仲裁事業發展建議,推動我國仲裁製度體系更加完善。
事實上,隨著國際商事事件的複雜性增大和頻率的增多,國際競爭的加強,國際仲裁也在不斷發展,並且速度很快。尹宗華指出,未來中國應該大力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不斷提升國際話語權和規則制定權,更好地維護國家和企業利益。
目前,中國仲裁面臨著多方的考量。一方面國際仲裁製度不斷發展創新,包括緊急仲裁員制度、仲裁第三人制度、合併仲裁等新的制度,不斷豐富發展了國際仲裁的制度體系,而這些仲裁製度在中國的實踐尚面臨很多現實問題。當然,中國因素和“東方經驗”也在影響著國際仲裁的規則適用。
另一方面,金融危機爆發以來,美國致力於重建世界經濟秩序,積極倡導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定(TPP)以及跨大西洋貿易與投資夥伴關係協定(TTIP)等區域貿易協定。這令國際市場更加開放的同時,商品、服務、資本、技術和人員等流動更為自由,中國企業在參與國際競爭中也將面臨更多的新變動和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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