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私募首接罰單
- 發佈時間:2014-12-08 15:29:23 來源:羊城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羊城晚報訊記者韓平報道:上週五,中國基金業協會對於在該會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深圳吾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吾思)涉及萬家共贏資産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金元百利資産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金挪用案一事做出了將其主要負責人列入黑名單、公開進行譴責以及撤銷管理人登記等處分。這是私募基金陽光後,首例受到處罰的私募基金。
據中國基金業協會介紹,在上述挪用資金事件發生後,協會根據中國證監會的部署,按照《自律檢查規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對深圳吾思進行了檢查。
經查,深圳吾思存在未按規定如實填報登記資訊、未按規定報告重大事項等違反自律規則的行為。同時,深圳吾思實際控制人、總裁李志剛因其在資金挪用案中的行為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周建國長期不在深圳吾思辦公。深圳吾思涉案後,公司賬戶和公章已被公安機關查封,員工已經遣散,無法繼續有效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職責。深圳吾思及李志剛、周建國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自律規則,擾亂了行業秩序,損害了行業聲譽。
按照《紀律處分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中國基金業協會決定對深圳吾思作出撤銷管理人登記的紀律處分,對李志剛、周建國作出公開譴責、加入黑名單的紀律處分。撤銷管理人登記後,深圳吾思不得從事私募投資基金業務。在加入黑名單期間,李志剛、周建國不得在中國基金業協會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從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