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
- 發佈時間:2014-12-05 16:32:22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當前經濟增速放緩、財政收入增幅回落、民生等剛性支出需求較大的背景下,需要進一步完善民貿民品貸款貼息政策,提高貼息資金的使用品質和效益。
“民貿民品貸款貼息”作為扶持民族商品生産,發展民族貿易的優惠政策,于1991年開始實施,至今已有20多個年頭,該項政策對加強民族團結,支援民族經濟發展,降低企業成本,增強企業發展後勁,滿足少數民族群眾生産生活特殊需要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在當前經濟增速放緩、財政收入增幅回落、民生等剛性支出需求較大的背景下,需要進一步完善政策,提高貼息資金的使用品質和效益,確保把有限的財政資金真正用在“刀刃”上。
內蒙古自治區民貿民品貸款貼息政策落實情況
內蒙古自治區有49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人口505.56萬人,佔全區總人口的20.47%,共有民族貿易縣57個,民族貿易縣基本涵蓋了自治區少數民族聚居區。“十二五”期間,國家確定內蒙古自治區少數民族特需用品定點生産企業120戶,2014年,自治區民委重新認定了民族貿易縣民貿企業403戶。自治區民貿民品企業包括了民族服裝、民族飾品、勞動工具、民族醫藥和清真食品、邊銷茶、少數民族農牧副産品等十幾個大類,覆蓋了民貿民品生産經營全過程。
自治區民貿民品貸款貼息政策的執行基本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2013年以前。民貿民品企業貼息政策雖然已實施多年,但由於宣傳力度不夠,有相當一部分企業和商業銀行不了解這項政策,許多民貿企業未享受到此項優惠政策,120戶民品定點生産企業中,也僅有26戶取得貼息貸款。
第二階段自2013年開始。2013年,貼息貸款快速增長,貼息額較2012年度增長了76%,承貸銀行達到78家,享受政策貼息的企業增長到89家,涉及37個縣市區。2014年,貼息額進一步增大,上半年較上年同期增長了160%,受惠企業達到107戶。增長的一個原因是民貿民品貸款貼息政策的調整。2013年,自治區財政廳會同民委、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用品生産貸款工作的通知》,規範了貼息程式及有關報表,明確了各部門職責和工作重點,對推進民貿民品貸款貼息工作起到了積極作用。另一個原因是加大了宣傳推動力度。2013年,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結合自治區實際情況,提出支援發展民貿企業的具體意見,推動自治區民貿縣篩選了近200家既符合政策條件又能夠取得貸款,規模大、效益好的民貿企業,其中,有43戶民貿企業獲得政策貼息,實現了從無到有的巨大轉變。
目前政策執行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貼息政策對於促進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發展有著重要意義,但貼息資金的申報、管理及使用也存在一些問題,影響貼息政策的執行和資金的使用效率。
一是貼息條件嚴格,中小企業難以取得貼息貸款。
民貿民品貸款貼息要求流動資金貸款實行基準利率,不得上浮,而民貿民品企業大多是中小型企業,信用等級低,貸款利率普遍上浮,獲得符合貼息條件的貸款很難。據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提供數據:2011年到2014年上半年,在獲得貸款的民貿民品企業中,因利率上浮未得到貼息的企業分別佔到貸款的企業41%、55%、40%、37%,累計有近20億元的民貿民品貸款因利率上浮沒有得到貼息。
二是貼息金融機構設限,影響貼息政策落實。
目前能夠開展民貿民品生産企業貼息業務的金融機構除工、農、中、建、農發行、招商銀行、交通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商業銀行九類機構外,其他如光大銀行、華夏銀行、民生銀行等全國性商業銀行沒有被列入開展貼息業務範圍,從而限制了民貿民品企業貼息業務的開展。如巴彥淖爾市的一家民品生産企業因民生銀行非承貸金融機構,從該行取得貸款沒有享受政策貼息。
三是貼息資金使用不均衡,影響資金使用效率。
民貿民品企業大部分是中小型企業,規模小、銀行信用等級低,難以獲得符合貼息條件的貸款。因此,貼息資金主要集中在個別大型企業,以內蒙古自治區為例,內蒙古某大型乳品企業屬民品定點生産企業,享受政策貼息,因公司信用等級高,不僅容易取得貸款,而且可以獲得優惠利率,貼息後貸款利率低於同期定存利率,因此,公司取得大量貼息貸款,佔貼息總額比例很高。同時,公司用閒置資金購買理財産品或定存,使公司財務費用常年是負值。從其生産經營分析,即使無貸款貼息,公司財務費用佔收入、費用、利潤比例也很低,貼息資金只能錦上添花,達不到雪中送炭的效果,影響了中央貼息資金的使用效率。
進一步落實民貿民品貸款貼息政策的建議
民貿民品貸款貼息政策是黨維護新型民族關係的具體體現,關係到少數民族群眾的切實利益,政策性強、意義重大,需要進一步完善。
建議放寬利率準入門檻,保證政策的連續性。隨著利率市場化的推進,人民銀行公佈的存貸款基準利率終將被市場利率取代,建議逐步放寬準入門檻,允許民貿民品貸款在基準利率上適度上浮,使部分拿不到基準利率貸款的微小企業可以享受貼息政策,逐漸過渡,保證貼息政策的連續性。
建議取消貼息金融機構限制,發揮貼息政策支援作用。將商業銀行全部納入開展貼息業務範圍,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民貿民品企業的信貸資金支援,充分發揮貼息政策的支援作用,促進民貿民品企業健康發展。
建議完善貼息政策,設立貸款貼息上限。對於大型民貿民品企業,建議設立貸款貼息上限,譬如對一戶企業不論貼息貸款額,一年貼息資金不得超過1000萬元。同時,積極協調溝通,加大對中小民貿民品企業貸款扶持力度,可以使更多的民貿民品企業享受政策優惠,讓有限的資金用好用足。
建議加強業務培訓,提高相關人員業務素質。要加強業務培訓,提高相關人員的業務素質、使相關人員熟悉政策內涵、明確政策界限和操作程式,增強相關人員政策執行能力和工作效率。(作者單位:財政部駐內蒙古專員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