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出臺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貸款貼息辦法
- 發佈時間:2014-12-03 05:3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王斌
財政部今天發佈《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貸款貼息辦法》,就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貸款貼息資金來源和規模、範圍和期限、申請和支付、資金賬務處理和資金監督管理等問題作出規定,以引導和支援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運營管理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該辦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貸款,是指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實施單位從商業銀行等各類金融機構獲得,專項用於政府組織實施的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和公共租賃住房購建、運營管理的貸款。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貸款貼息,是指市縣財政部門對符合條件的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公共租賃住房項目貸款予以一定比例和一定期限的利息補貼。《辦法》規定,採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投資建設、運營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符合貼息政策的,適用該辦法。
《辦法》規定,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貼息資金來源於下列資金渠道:市縣財政預算安排用於城市棚戶區改造、公共租賃住房的資金;省級財政預算安排用於城市棚戶區改造、公共租賃住房的補助資金;中央財政預算安排用於城市棚戶區改造、公共租賃住房的專項資金。
《辦法》規定,年度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貼息資金規模,由市縣財政部門根據所在地城市棚戶區改造和公共租賃住房項目貸款餘額、貼息率等因素確定。貼息率由項目所在地市縣財政部門根據年度貼息資金預算安排和貼息資金需求等因素確定,貼息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為準,原則上不超過2個百分點。貼息期限按項目建設、收購、運營管理週期內實際貸款期限確定。其中,對於公共租賃住房運營管理貸款,貼息期限最長不超過15年。貼息資金的使用,實行“先付息,後補貼”的原則,每年結算一次,具體結算時間由各地自定。
《辦法》要求,市縣財政部門要建立貼息資金公示制度,確保貼息資金申請、支付和使用公開、公平、公正。貼息資金實行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專項用於城市棚戶區改造徵收補償、安置住房建設等的貸款貼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