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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險條例草案昨日發佈

  • 發佈時間:2014-12-01 07:29:22  來源:杭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長達21年醞釀之後,我國的存款保險制度終於浮出水面。昨日,央行、國務院法制辦就《存款保險條例(草案)》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中國人民銀行在其官網公佈的關於《存款保險條例(徵求意見稿)》的説明中稱,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有利於更好地保護存款人的利益,維護金融市場和公眾對我國銀行體系的信心,推動形成市場化的風險防範和化解機制,建立維護金融穩定的長效機制,促進我國金融體系健康發展。

  “徵求意見稿”中規定,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也就是説,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銀行所有存款賬戶的本金和利息加起來在50萬元以內的,全額賠付;超過50萬元的部分,從該存款銀行清算財産中受償。對50萬元的最高償付限額,人民銀行根據2013年底的存款情況進行了測算,可以覆蓋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這意味著,絕大多數存款人的存款能夠得到全額保障,不會受到損失。而且,這個限額並不是固定不變的,人民銀行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經濟發展、存款結構變化、金融風險狀況等因素調整最高償付限額,報國務院批准後公佈執行。

  特別需要説明的是,按照徵求意見稿的規定,即使個別小存款銀行發生了被接管、被撤銷或者破産的情況,一般也是先動用存款保險基金,支援其他合格的金融機構對出現問題的存款銀行進行“接盤”,收購或者承擔其業務、資産、負債。這樣存款人的存款將轉移到其他銀行,繼續得到全面保障。確實無法由其他銀行收購、承接的,按照最高償付限額直接償付被保險存款。

  存款保險制度是全球大多數國家廣泛使用的、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金融體系穩定的制度安排。存款保險制度與中央銀行最後貸款人、微觀審慎監管一起,構成金融安全網的三大支柱。目前,全球已有112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實踐表明,有效的存款保險制度有利於強化市場約束,減輕政府負擔,及時防範和處置金融風險,維護金融體系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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