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今年審結多起集資詐騙案 專家吁立法推小微金融
- 發佈時間:2014-11-29 20:21: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杭州11月29日電(見習記者 施佳秀 實習生 董佳麗 胡佳棋)今年以來,浙江衢州、溫州、紹興等地法院審結了多起集資詐騙案件,這些案件多發生在幾年前,部分涉案金額達數億元,受害者近千人。多位業內人士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分析稱,此類案件頻發的原因之一是2008年至2012年期間,由於國家經濟政策變化,許多企業資金鏈斷裂,轉向民間集資,投機者借機大量非法吸存、集資詐騙,現如今浙江經濟受影響,下行壓力加大,建議加強民間借貸立法,採取發展小微金融等金融改革措施。
浙江衢州等地頻發集資詐騙案件
2008年8月,浙江衢州快遞服務部老闆徐某註冊成立光頭投資諮詢服務部,以個人的名義出具借條,以光頭投資諮詢服務部作擔保向社會集資。2009年5月,徐某又註冊成立了江山風雷商貿發展有限公司,以生産經營需要流動資金為由,採用以個人名義借款,江山風雷商貿發展有限公司擔保的方式進行集資。2008年10月至2012年5月4日案發,徐某以其本人為借款人,光頭投資諮詢服務所、風雷公司等為擔保人,共向900余人非法集資共計5.54億余元,歸還本息1.5億余元,實際騙得4.04億余元。2014年9月3日,浙江省衢州中院公開宣判該起刑事案件,一審判決徐某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2010年前後,浙江衢州江山安泰房地産有限公司負責人毛某一家三口以安泰公司發展需要資金為由大肆對外借款,三人先後以個人名義、安泰公司擔保或三人互相擔保的方式,出具借條,許以月利率2分至5分的不等利息回報,前後共向148名社會不特定對象非法吸收存款達人民幣2.78億元,至案發尚有2.37億元的本金無法歸還。今年5月,浙江衢州江山法院分別判處一家三口有期徒刑3年、緩刑五年等不等刑罰。
據浙江衢州中院透露,近年來,江山市非法集資案件集中爆發,自2013年以來,衢州中院審結江山市集資詐騙案8件,涉案金額總計17.9億余元,造成數千人被集資人經濟損失總計9.3億余元。
不僅衢州,浙江紹興、溫州等地集資詐騙案件近年也多有發生。
據報道,檢察機關審查認定,2010年至2013年7月,從紡織品到高新技術的紹興“明星”企業老闆倪小永在明知自己的企業無還款能力的情況下,仍以生産經營需要資金為由,以2至4分的高額月息為誘餌,從王某、陳某和沈某等人處先後騙得1.4億余元。這些錢大部分被倪小永用於個人購置房産、購買高檔汽車等。
另據媒體報道,2010年6月至2012年12月,原溫州市濱江新區建設管理辦公室市政徵收管理處黨支部書記蔣公開以高額利息為誘餌,虛構單位資金週轉、個人投資、購房等名目,以單位或其個人名義向多人非法集資7千余萬,至案發時,蔣公開尚有5千余萬無法歸還。
記者了解到,這些案件中的集資行為大多發生在2008年至2012年間,其中企業老闆、公職人員案件佔據一定的比例,原因是2008年金融危機後,國家經濟政策的變化,導致民間集資盛行。
專家稱企業資金鏈斷裂致民間集資盛行
多位金融專家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就坦言,2010年前後正值民間集資火熱時期,當時由於國家緊縮銀根,許多企業資金鏈斷裂,民間集資盛行,非法吸存、集資詐騙有機可乘。
民進中央經濟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民營經濟發展促進會常務副會長、溫州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會會長周德文表示,一開始國家採取的是寬鬆的經濟政策,企業容易從銀行取得貸款,大量資金流動性較大,許多企業盲目擴張,投資到煤礦、房地産,房地産拼命漲價,最後國家開始“踩剎車”,國家銀根緊縮,企業資金鏈斷裂,被迫轉向民間借貸。
“當時以工廠的名義去民間借貸,房地産好賺,大量的資金往那邊轉,高利率。”浙江省社科院經濟研究所所長徐劍鋒告訴中新網記者,“民間借貸長期存在,很多民間利率是高利貸,因為經濟形勢比較好的情況下,這種情況波及少,往往得到比較高的收益。”
溫州大學商學院教授胡振華也認為,當時民間集資的盛行和國家經濟政策存在著內在聯繫,“2008年,國家金融危機爆發,為了促進經濟發展,貨幣政策和貸款放鬆,刺激了經濟的發展。後來又收縮,民營企業的資金鏈就斷掉了,只能轉向民間借貸。而在這些民間借貸中存在高利貸,其中也不乏騙錢行為。”
胡振華告訴中新網記者,當時的民間借貸合法得非常少,民間借貸一直游離在合法和不合法之間。因為中小企業面臨貸款難的問題,存在市場,擔保公司就變成了貸款機構。“這些擔保公司往往是私人辦的,規模也不大,急功近利,肯定會出現問題的。民間借貸因為銀根縮緊就旺了,旺了之後就出現了問題。”
胡振華坦言當時企業老闆們存在一個錯誤的想法: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凡事有政府兜底。胡振華表示這是一個錯誤認識,導致了民間借貸中大膽借錢的舉動,老闆們借款太多,項目上得太猛,以致于後期造成的影響就更大。
集資詐騙被指傷害民間信用加快金融改革減影響
專家認為,大量的民間借貸、集資詐騙不僅傷害了民間信用,對浙江經濟也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胡振華認為集資詐騙對於民間信用是個很大的傷害,他以溫州的民間借貸為例,“往往是親戚朋友,基本上也是熟悉的人,對親情關係也是大的傷害。”不過,他也提到,反過來看待這個事件也是一件好事,因為民眾的民間金融意識和金融防範意識都可以得到提高。
“副作用和後遺症,不合法的民間金融行為破壞地方的金融秩序。”浙江省浙商研究會執行會長楊軼清説,民間借貸本身是合法的,但是這種集資詐騙案件多了之後,會影響民間借貸的積極性。
周德文則認為,集資詐騙案件的爆發,許多企業因此停産倒閉,對浙江經濟影響很大,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各種矛盾凸顯。
談及如何解決,周德文和楊軼清坦言,應該加快金融改革,令民間借貸合法化。
楊軼清認為,應該放開銀行業的準入門檻,發展小微金融,發展多層次的金融機構,也要讓銀行業充分發展,更多地提供服務,另外溫州的許多措施不能只局限于溫州,比如金融機構主體實現多類型發展。
除了發展小微金融,楊軼清認為在短期內,金融機構無法進行全覆蓋,無法滿足所有民營企業的需要,因此在相當長的時間內,要讓民間借貸客觀存在,“並不是説全部收編,還是要給它一個活力,一個機制。”為此,楊軼清提到應該讓民間借貸合法化,擔保仲介結構在加強監管的同時還要放開活力,“我們很怕出現管死,有序化,又要有活力。”
周德文也建議政府加強立法。“首先立法能規範行為,其次破解民間借貸的危機,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胡振華則認為,政府的工作已經開始做而且達成了一定的成效,比如建立民間金融管理制度,“同時民眾自己也有恢復的功能,不亂借錢了,要借也會到政府審批的機構去借”。不過,胡振華也提到,“集資詐騙中最難辦的事情是,原本血本無歸的那些人心理上可能很長時間緩不過來,可能一輩子,可能幾十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