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作品該不該“禁煙”?
- 發佈時間:2014-11-29 01:31:03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文·句艷華
■玉淵雜譚
控煙這個老話題最近翻出新浪花,新近報道,正在送審的《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中規定,在電影、電視劇及其他節目中播放吸煙鏡頭或者出現煙草製品的媒體,由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控煙必然是世界的潮流和方向,而且從某種程度上講,一直在鄙國推行並不順利的控煙行動,此番有這樣“大”的進展,是值得欣喜的,其間應該也有很多艱辛不為外人所知。影視界確實應該加強公益意識,像控制暴力、血腥、色情一樣控制煙草鏡頭。但是,正如我們無法讓影視作品中不存在暴力等上述因素一樣,煙草畢竟還不屬於人類社會和文化中的禁忌,讓它從影視作品中絕跡,略有些嚴厲和不現實。
原因很簡單,影視作品反映生活,真實的生活有什麼樣的面目,它就有責任去怎樣表現。煙草和人、社會之間是怎樣一種剪不斷理還亂的關係,人們心知肚明。在一些歷史題材或者典型人物的塑造上,影視作品很難完全繞開煙草這個道具。明明是生活中客觀存在的事物,卻一定要生硬地抹煞,是不尊重生活原貌和藝術創作規律。遮罩假醜惡不等於讓世界變成了美好人間。在包括影視劇在內的文藝作品中,只要醜惡的存在是為了襯托真善美的珍貴,而不是在渲染和宣揚醜惡本身,表現醜惡就是無罪的。讓藝術作品只表現“高大全”,忽略“陰暗面”,不就是撒謊嗎?這是連童話編織者都不屑的做法。
另一方面,我們也不得不承認,煙草是人類文明的副産品。從印第安人無意中發現這一縷嫋嫋青煙,並認為它是神靈的使者,到成為上流社會的奢侈品,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文化侵略工具,再到思想者的手中伴侶,到成為勞動者釋放壓力的道具,再到今天的癌症幽靈……煙草角色的變遷體現的也是人類社會的進步和發展,在今天人人喊打的煙草身上,至少可以説,它曾經具有過一些文化色彩和屬性。正視歷史,就不應該回避煙草。
像煙草這樣的文明副産品還不少,有些可能是階段性産物,有些可能會長期伴隨人類這個追求完美卻永在缺陷中的物種。換句話説,一些東西,只要它有符合某種人性需求的一面,而且還像煙草這樣不過分逾界,想短期根除就都屬於理想化的想法。控煙乃至禁煙必然是一個長期的過程。
欲速則不達,違背規律去做事常會事倍功半,乃至適得其反。支援影視作品控煙,但“禁煙”只是看起來很美的設想,與其如此,不如繼續探索考慮分級制。再往大了説,控煙的根本途徑還是要到影視之外的現實中去尋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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