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審批實際數量減少的意義
- 發佈時間:2014-11-26 20:29:29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11月24日,中國政府網公佈國務院近日印發的《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值得關注的是,本次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有兩個顯著特點:一個特點是對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均採取了徹底改革的政策態度,直接取消。這其中有很多項目與普通居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會給他們的生活和工作帶來較大實惠和便利。譬如取消個人攜帶黃金及其製品進出境審批;再譬如取消67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涉及證券、保險、土地估價、交通、農業、金融理財等多個領域,這將進一步降低就業創業門檻,同時,通過促進職業資格的規範管理,減輕用人單位和各類人才的負擔。
另一個特點是本次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含金量較高,其中近八成與投資和企業經營有關,涉及金融、稅務、能源、證券等多個領域,旨在通過這些改革推動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擴大就業創業,激發釋放市場活力。譬如取消19項評比達標表彰,涉及民族工作、交通運輸、文化、工商、林業、智慧財産權、外匯等多個領域;再如將82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改為後置審批,佔現有工商登記前置審批項目總數的47%,涉及國務院33個部門和省、市、縣三級政府。需要強調的是,這次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中,有25項、佔43%的內容屬於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這些事項審批許可權的取消和下放,無疑對降低企業投融資和運營成本、減輕企業負擔、規範市場環境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
一年多以來,國務院已經先後取消和下放7批共632項行政審批等事項,約佔改革前行政審批項目總數的三分之一。例如今年7月份,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45項行政審批項目,取消1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將31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1月份,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64項行政審批項目和18個子項目;4月,國務院發佈《關於清理國務院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通知》,將已向社會公開的國務院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匯總清單所列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進行統一清理,要求該取消的一律取消,該調整的堅決調整,促進依法行政,推進政府職能轉變。
頻繁推出的簡政放權舉措,表明瞭中央政府堅定改革信念、轉變執政理念的決心——將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作為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潔政府的當務之急和重要抓手,破除既得利益集體阻礙,致力於理順政府與市場、社會的關係。
簡政放權是政府的一場“自我革命”,通過取消不必要的審批,使制度更加公開透明,將政府的“運動員”角色交給市場,通過確立規則做好裁判員,營造更加寬鬆便利、公平公正的環境,從而激發市場活力和發展動力。
當前我國改革已進入深水區,但改革並不均衡、市場化道路並不順暢的問題愈發突出。通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政放權,讓社會資源按照市場化的原則進行分配,才能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使權力無法干預經濟活動中社會資源的合理分配。因此,從這個角度看,衡量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成效,不能僅僅關注行政審批項目的減少,而應以行政審批的實際數量減少作為評價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績效的重要指標,將“自我限權”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引向深入。通過一年多來的觀察不難發現,政府要啃“骨頭”的決心已明確展現。毫無疑問,這是實現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的必由之路,也是中國成為世界一流強國的必由之路。
(摘編自11月26日中國經濟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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