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激發市場內生動力
- 發佈時間:2014-11-25 08:0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王斌
11月24日,中國政府網公佈了《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
作為深化改革的“當頭炮”和“先手棋”,一年多來,我國已經取消和下放了7批共計630多項行政審批事項。此次行政審批制度再“瘦身”,將進一步為市場鬆綁,為企業增添活力,調動企業和社會創業、創新、創造的積極性,使更廣大人民群眾受益。
當前,我國經濟正處於深層次矛盾凸顯和“三期疊加”的階段,到了必須爬坡過坎的關鍵時間節點。在今後一個時期,我國必須著力解決深層次的體制機制問題,繼續減少束縛市場和社會創造活力的行政審批事項,才能進一步激發市場內生動力,形成新的發展動力。
需要看到的是,隨著我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不斷向深水區推進,行政審批事項的繼續“瘦身”將面臨更多的困難、更大的壓力和更強的阻力。在此情況下,我們更應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這一要求,敢於啃硬骨頭,敢於涉險灘,不斷擴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範圍,加大改革的力度,提升改革的“含金量”,推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把能給市場做的儘量還給市場,使企業在更大程度上擁有生産經營活動的“拍板權”,使市場活力得到最大限度的激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