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智慧財産權保護才能消弭專利“戰火”
- 發佈時間:2014-11-26 02:30:57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行業觀察
前有美劇字幕組網站被關停,後有國産手機打響專利之戰,其中看似風馬牛不相及,但實質上無非都是一個詞,“侵權”。
近日有網路科技媒體報道,中興、華為已經向包括小米、OPPO、步步高在內的手機廠商廣發“律師函”,指稱後者侵犯了其WCDMA專利。據知情人士表示“這次中興是玩真的,只要有些名氣的國産手機,都收到了中興的律師函。”雖然目前手機廠商對於這一報道均回應為不方便透露,但是市場焦點又再次匯聚到手機專利大戰之上。
手機專利問題幾乎伴隨整個智慧機歷史,專利糾紛不僅僅是國産手機的軟肋,一線品牌同樣受困於此。早在2010年,諾基亞就曾起訴上海華勤侵犯其8項專利權,2011年三星、蘋果兩巨頭在全球範圍內的專利之爭更是引人注目。
由於此前的反壟斷調查,高通對部分手機廠商反向授權鑄就的保護傘行將消弭,無論中興華為是否真向小米、步步高等企業發出律師函,消息本身被流傳甚廣就足以證明國産手機之間的專利戰火也已瀕臨燃點。
根據高通的“反授權協議”,如果廠商使用高通晶片,就必須把自己的專利交叉授權給高通,而高通還能夠把這些專利轉而授權給使用其晶片的其他廠商。在高通的保護傘下,國內手機企業得以避禍。加之國內目前智慧財産權保護的法律體系仍然不健全,在沒有研發專利壓力的情況下,國産手機品牌得以將目光集中至低價策略、噱頭炒作、事件行銷之上。而這帶來的後果是,研發專利反而成為了一個本應是以技術為主體的企業的命門。
目前,許多網際網路企業甚至是行業內的翹楚企業,也常常因為“抄襲”而遭遇嘲笑。這與企業並未認識到智慧財産權的重要性,而是單純注重眼前利益,妄圖單純依靠模式、渠道一勞永逸有關係。
對於企業來説,價格和行銷渠道等競爭手段一時處於下風並不致命,但一旦陷入專利訴訟則可能面臨生存危機。國內許多手機企業在通過價格戰、概念戰、渠道戰等行銷手法搶佔市場的過程中,更多地關注了成本、價格等方面的博弈,對專利這種事關長遠、涉及基礎的事項關注不足、投入也不足,缺乏週密有效的整體專利戰略部署。
蘋果手機之所以風靡世界,首要吸引消費者的並不是其有多厲害的行銷手段和物流支援。沒有核心的創新技術,一時或能鑽空子找漏洞,但長遠來看必然需要承受面對核心競爭力缺乏的阿喀琉斯之踵。
前有美劇字幕組網站被關停,後有國産手機打響專利之戰,其中看似風馬牛不相及,但實質上無非都是一個詞,“侵權”。這與社會整體尚未形成對智慧財産權作為一種神聖權利的認識和尊重有關係,而這也導致消費者單純從自身利益角度出發客觀上助紂為虐消費侵權産品,但最根本還是源於法律層面的建設不足。
我國智慧財産權保護制度在立法上仍然存在許多缺陷,且不説有著相對已經比較成熟智慧財産權保護體系的歐美,單就和我們的近鄰日韓以及我國港臺地區相比,我們的立法無論數量還是品質都略顯單薄。立法層面單薄投射至執法層面,錯漏則更加百齣。本就不夠完善的保護措施往往還流於形式,經常會被各種利益相關方所左右,令法律的威懾無法落于實處,造成違法成本低得驚人的局面。
□王碩(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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