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禁賽拖半年公佈是否“特權保護”
- 發佈時間:2014-11-26 02:30:55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家之言
孫楊是我們在泳池裏稱霸亞洲的保證,這是不是意味著,他“吃錯藥”就可以特別處理,禁賽期都結束了公眾才知道他禁賽了三個月。
11月24日對於體育新聞工作者來説本是一個平靜的週一,然而,國家體育總局反興奮劑中心扔下一顆炸彈,把平靜炸了個稀巴爛。
這枚炸彈的具體構造是這樣的:今年5月17日,孫楊在全國游泳冠軍賽的一次尿檢中被查出使用了違禁物質曲美他嗪,隨後遭到禁賽3個月的處罰,時間從5月17日到8月16日。同時,孫楊在那次比賽中獲得的1500米自由泳冠軍被取消,並處罰款5000元。
很快,曲美他嗪和萬爽力成為熱門搜索詞。接下來都是意料之中的節奏。孫楊發微網志道歉,承認“吃錯藥”,相關單位態度誠懇,“接受處罰”,官方定性其為“有過失無大過錯”。
相信很多人都和我一樣,看到這個新聞時,問題就來了:為何5月份出的事,半年後才對外公佈?
按照反興奮劑中心的説法,在A瓶樣品呈陽性後,運動員有開啟B瓶和參加聽證會的權利。這一過程最長可達40天。如果運動員因收集證據等原因要求延期聽證,那麼這一過程甚至可能超過3個月。
這種説法很快被證實是自欺欺人。反興奮劑中心公佈的結果顯示,孫楊當時就放棄了B瓶檢測。至於所謂的聽證會,有説法稱在7月初的時候就已經結束。也就是説,在隨後4個月的時間裏,孫楊這枚興奮劑炸彈被強行冷凍了下來。至於反興奮劑中心工作量大、統計數據剛完成等“藉口”,或許也不能成為半年後引爆炸彈的理由。
事實上,不僅是炸彈引爆時間讓人費思量,孫楊禁賽期也很講究。
按照以往興奮劑案例,三個月的禁賽期聞所未聞。那麼為什麼偏偏就是三個月呢?因為5月中旬到8月中旬這段時間裏,孫楊本來就沒有任何比賽。這段時間禁賽,不耽誤孫楊備戰和參加亞運會。
不難發現,這半年時間的消息封鎖,極可能是有關方面為了確保孫楊在亞運會上拿金牌,而讓他享受了“特權保護”。
孫楊是金牌選手,是我們在泳池裏稱霸亞洲的保證,這是不是意味著,他“吃錯藥”就可以特別處理,禁賽期都結束了才公佈。這對其他運動員公平嗎?説好的公平公開公正,就因為孫楊能拿金牌就可以不要了?
現在孫楊還能爭光,如果哪一天孫楊不能爭光了,他做錯事後還能在微網志上道個歉就安然無恙嗎?
□肖萬里(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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