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源 財富源

2024年11月24日 星期天

財經 > 滾動新聞 > 正文

字號:  

光大“烏龍指”主角訴證監會三度延期宣判

  • 發佈時間:2014-11-18 02:51:05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京報訊 (記者李蕾)距離去年“8·16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已經超過一年,如今依然還有很多遺留問題懸而未決。北京一中院11月17日通知,“烏龍指”主角楊劍波訴證監會一案再次延期三個月宣判,這已是北京一中院第三次下達延期宣判的通知,該案的宣判已經延遲超過半年。

  楊劍波昨日通過微網志發佈資訊稱,北京一中院剛通知,因為案情複雜重大,經高院同意,關於本人訴證監會的案件再次推遲三個月。楊劍波本人隨後向新京報確認了該消息。

  這已經是該案第三次延期宣判。今年5月16日,北京一中院就曾下達通知,楊劍波訴證監會一案由於案情複雜,經高院批准,延期審判最多三個月;三個月後,8月15日,北京一中院再次下達延期宣判的通知。

  “具體延遲的原因我也不清楚,我的看法是事實層面和法理層面的審理應該差不多了。總結大家的討論,我覺得可能是因為此案涉及多方面的事宜,如中小投資者訴訟、國家賠償、問責問題等。”楊劍波表示,希望能夠早日“平反”,一再延期對自己的影響是不好的,包括對個人心情和健康、社會各種機構的看法以及個人事業發展都有影響。

  “我不相信法院會一直延期,”楊劍波表示,目前身邊的朋友對於拖延宣判有兩種看法,有的覺得是法院需要時間統籌考慮,有的覺得法院是想拖到大家不關心這個事情再宣判。

  楊劍波的代理律師之一、北京中兆律師事務所律師楊翼飛表示,法院延期宣判的理由是案件特殊,有複雜性和重大性。《行政訴訟法》對延期的次數沒有做出規定,經過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批准,即可延期。我們相信在越來越重視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不會一直延期下去,法院會給出公正的判決。

  該案於今年2月18日正式立案。楊劍波請求法院判決被告證監會撤銷對其本人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和市場禁入決定,證監會則請求法院予以駁回。此前,楊劍波的代理律師李江曾告訴新京報,一般情況下,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做出一審判決。

  ■ 背景

  “烏龍指”事件

  去年8月16日,光大證券因套利交易誤操作,大量買入股票,造成當天A股暫態大漲。隨後光大證券又在未公告的情況下,通過反向在ETF和期貨市場中套利以減少損失。此操作隨後被證監會認定為內幕交易。

  今年4月3日,光大證券“烏龍指”主角楊劍波訴證監會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該案未能當庭宣判。

熱圖一覽

高清圖集賞析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