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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把承包地還給我

  • 發佈時間:2014-11-14 02:31:44  來源:農民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區鴻雁張金羽

  年過七旬的李老漢是雲南省師宗縣五龍鄉狗街村人,他名下的3畝地多年來卻一直被鄰居金家佔著,幾次三番要不回來。實在咽不下這口氣,李老漢的兒子李青將鄰居告上了法庭。

  事情還得從幾十年前農村實行土地承包到戶時説起。今年45歲的李青説,爭議的那塊地大概3畝左右,地段偏僻。1982年,李青還是個孩子,村子將名為“小發塊”的這塊地分給他的父親李老漢,並寫入李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耕種五六年後,由於李老漢體弱多病忙不上耕管,該地塊上長了野草。

  地塊一時放荒,沒想到卻惹下大麻煩。鄰居法剛村的老金家瞅上了該地,于1988年以開荒的名義耕管起來。發現自家承包地被金家耕管,身體逐漸好轉的李老漢多次走進鄰居的家門,然而不是吃閉門羹,就是落白眼。

  轉眼到了2007年底,農村土地二輪承包,長大成人的李青當了家,他延包了父親李老漢承包過的“小發塊”山地。在師宗縣人民政府下發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中,詳細登記了該塊地的面積和四至界限。

  令李青一家苦惱的是,雖然延包了該地,但是地塊仍一直被鄰居金家耕種。李家多次到府找金家協商,甚至找到村委會、司法所處理,均因金家毫不鬆口而無果。

  “這塊地就是承包給李青家的。”李青所在村的村幹部説,第一輪土地承包後,李家確實放荒過,結果金家誤以為是荒地而耕種。村委會多次做工作,金家始終置之不理。

  “我家開墾的荒地我家管,別人無權過問。”對李老漢一家的説法,金家並不認可。今年42歲的金春説,爭議地原本是荒山,他父親老金從1988年就開荒耕種了,1995年他成家後,那塊地就由他管理,現在有了一定的經濟效益,李家覺著眼紅,才到府要地。

  去年9月11日,李家向師宗縣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判令金家停止侵權,並賠償耕管該地20多年給自己家造成的經濟損失。

  李家給法院提供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證實,該經營權證填發于2007年12月1日,其中爭議地登記的面積為3畝,四至界限為東至路邊,南至金開埂子,西至石箐,北至地邊。

  法庭審理證實,李老漢家簽訂土地承包合同後,之前的幾年,李老漢一直按照合同進行了土地耕管,後來因李老漢身體不好將爭議地放荒。李老漢所在的村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也證實了該經營權證的合法性。

  一審法院經公開審理,確認了李家2007年12月1日經過審查登記取得的農地承包經營權證的合法性;關於請求金家賠償20多年的經濟損失,因李家無相應證明材料證實,法庭不予支援。據此判決金家停止侵害李家名為“小法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駁回李家其他訴訟請求。

  一審判決宣判後,金家不服提出上訴。近日,經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判決駁回金家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接過法官送達的二審判決書,年逾七旬的李老漢總算松了口氣。李老漢説,雖然二審判決同樣沒有支援他家要求賠償的請求,但是判決確認了他家土地的合法性,他對此已經很滿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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