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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燃氣原董事長裝買菜老漢出逃 三輪上放150萬現金

  • 發佈時間:2014-10-15 11:04: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過日子型貪官”的毀滅之路

  ——天津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金建平貪污、受賄案剖析

  近日,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宣佈,該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金建平(正廳級)涉嫌貪污、受賄犯罪案已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至此,金建平貪污公款3600余萬元,受賄400余萬元的犯罪事實也逐漸浮出水面。

  金建平的貪腐金額驚人,給黨和國家帶來了巨大的損失。但同時,由於他將所得贓款的大部分用於購置房産和理財,升值幅度不小,贓款得以被全部追回,間接減輕了國家的“賬面”損失。也許是這個原因,金建平被辦案人員稱之為“過日子型貪官”。

  一方面是大肆貪腐,肆無忌憚;一方面是精打細算,買房、理財。金建平表現出來的兩面性“與眾不同”。作為帶領企業從十幾億發展到幾百億的“能人”,一心“過日子”的金建平為何走上貪腐之路?又何以墮落到這步田地?

  金建平案是一起典型的國企領導人員貪腐案。這起案件警示我們:沒有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加強對國企領導人員尤其是一把手的有效教育和監督迫在眉睫。

  倉皇出逃,難逃法網恢恢

  金建平出逃時如驚弓之鳥,被抓時偽裝成買菜的老漢,“戴著破帽子,蹬著三輪車”,三輪車裏放著150萬元現金

  金建平貪腐行為的暴露,源於一條審計線索。

  2013年8月,國家審計署京津冀特派辦在審計過程中,發現金建平涉嫌違紀,遂將情況轉交給了天津市紀委。之後,中央紀委轉來國務院《審計要情》,反映金建平同樣問題,要求天津市紀委查報結果。對金建平的調查很快緊鑼密鼓地展開。

  金建平察覺到了風聲不對,立即做了“最壞打算”,打算出逃境外。

  辦案人員告訴記者,金建平在準備好移民材料、伺機出逃的同時,為應付調查,還特地留了“後手”——一方面,他召集與其關係密切的私營老闆,訂立攻守同盟;另一方面,他把名下的一處可能會“暴露”的房産過戶給了自己的親戚。

  2013年8月30日,自覺萬事俱備,金建平準備“溜”了。當天,他以公務名義從天津前往香港。不料,居然在機場被攔下了!

  得知自己被限制出境,金建平驚慌失措。他感覺罪行已經暴露,“大禍”就要臨頭,此前種種的“未雨綢繆”不能絲毫減輕他的恐懼。

  他不敢留在機場,對機場工作人員謊稱,有東西忘拿了,匆匆逃離。慌亂之中,連行李落下都沒發覺。而正是在被他“遺忘”的行李中,辦案人員發現了他準備移民的相關材料和一些細軟。

  逃離了機場,金建平惶惶不可終日。他不敢留在天津,一路逃竄到了河北省香河縣,並用別人名義租了一間房,準備先“避避風頭”。

  金建平的出逃引起了辦案人員的高度重視。抓捕行動第一時間展開。經過縝密偵查,很快,辦案人員掌握了金建平的行蹤,趕赴香河。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出租房內並沒有發現金建平,只發現了一些沒有使用過的油鹽醬醋。

  辦案人員沒有氣餒,種種跡象表明,離逮住金建平已經不遠了。他們決定,一方面繼續加大追蹤力度,一方面派人在出租房外蹲守。

  功夫不負有心人。2013年9月3日,轉機來了。

  當天一大早,一名辦案人員在出租房附近發現一名老漢,“戴著破帽子,蹬著三輪車”,像是去買菜。

  辦案人員覺得老漢形跡可疑,上前詢問。老漢神情緊張,言辭閃爍。辦案人員一邊詢問,一邊觀察,發現老漢與金建平的相貌極為相似,而三輪車裏還放著兩個鼓鼓的旅行包,於是果斷將其控制。

  後來證實,這位“破帽遮顏”的老漢,正是金建平!而他三輪車裏的兩個旅行包內,赫然放著150萬元現金!

  心理失衡,“能人”逐漸滑向犯罪深淵

  金建平的朋友圈非富即貴,一些私營老闆揮金如土,生活奢華;一些大型國企高管收入畸高,這些都讓金建平十分羨慕,心理落差也越來越大

  金建平的“落馬”在天津市燃氣集團引起了巨大震動。幹部職工普遍“不敢相信”、“震驚”、“理解不了”。很多人替他感到惋惜,不明白這位“集團的元老和功臣”何以走到了這步田地。

  金建平曾有過輝煌的履歷。1983年大學畢業後,他來到燃氣集團,一幹就是30年。從煤氣廠技術員幹起,一步步成為最年輕的車間主任、最年輕的領導班子成員,43歲時被任命為燃氣集團總經理,成為整個城建系統最年輕的局級領導之一。

  金建平也確實踏實肯幹。他曾在夏天穿著厚厚的石棉服,鑽進60度高溫的車間工作;也曾為了處理生産事故,幾天幾夜不合眼。擔任總經理之後,他率領燃氣集團完成“香港上市、35萬戶氣源轉換、興建城市建設管理職業技術學院”等幾件大事,集團資産從十幾個億發展到幾百億,本人也被授予天津市優秀企業家等榮譽。

  然而,苦盡甘來,功成名就,金建平的心理卻愈發不平衡。他自覺為工作付出太多,功勞太大,得到的卻太少。

  “擔任燃氣集團總經理後,他的朋友圈非富即貴,給他強烈刺激。”辦案人員告訴記者,一些私營老闆揮金如土,生活奢華;一些大型國企高管收入畸高,這些都讓金建平十分羨慕,心理落差也越來越大。

  特別是2005年,一度有傳聞,稱金建平可能會“更進一步”,前往某區(縣)任職,結果卻沒了下文,金建平更感不平。

  他自問,論能力、論成績哪一項比別人差了?燃氣工作對安全生産要求高,自己長期失眠,每天為安全生産擔驚受怕,拿什麼來彌補?那些比自己差的人都坐擁萬貫家財,自己把企業從十幾個億發展到幾百億,憑什麼年收入只有幾十萬?

  一念錯,步步錯。隨著內心慾望不斷膨脹,金建平“撈一把”的念頭越來越強。

  肆無忌憚,把企業當成了自家的提款機

  金建平案的一個典型特點,就是夥同一些私營老闆,利用訂立虛假合同的方式貪污公款。他貪污金額最大的一筆達2000多萬元,最小的一筆就是第一次貪污的260萬元

  2005年7月,金建平有意購買南開區一處房産。此時,他終於按捺不住,將手伸向了公款。

  為掩人耳目,金建平找到私營老闆陳某某,向其提供了一份燃氣集團的空白合同,並提出以燃氣集團名義,與陳某某公司簽訂一份金額為260萬元的虛假合同。同年8月,合同生效。等了兩個月後,金建平便要求陳某某開具兩張空白支票,並使用其中一張支付了250余萬元購房款。

  “金建平案的一個典型特點,就是夥同一些私營老闆,利用訂立虛假合同的方式貪污公款。”直接參與辦案的天津市紀委幹部説,貪污第一筆公款後,一直沒有人發覺,這讓金建平大為得意,自以為犯罪手法高明,“天衣無縫”,隨後一發不可收拾,胃口也越來越大。

  2008年下半年,金建平得知下屬單位賬上有1000余萬盈餘資金,貪念大動。以集團急需資金為由,指示集團下屬分公司經理姜某採取與私營企業簽訂虛假工程合同的方式,將該款倒至賬外,存入多人個人銀行賬戶中。後由金建平將扣除稅費的959萬餘元取出用於本人投資理財。

  辦案人員告訴記者,金建平貪污起來肆無忌憚,簡直把燃氣集團當成了自己的提款機。他貪污金額最大的一筆達2000多萬元,最小的一筆就是第一次貪污的260萬元,累計居然達3600多萬元!利令智昏,不外如是!

  大肆貪污公款的同時,金建平還有索要、收受賄賂,設立小金庫等違法違紀行為。

  金建平在讀MBA期間,結識了私營老闆杜某某。2005年,燃氣集團下屬城建學院教學樓等工程招標,杜某某欲承攬該工程,遂向金建平“求援”。金建平利用職務便利,幫助杜某某中標。為答謝金建平的“無私”幫助,杜某某多次向金建平行賄。比如,得知金建平看上某處房産後,杜某某便“大方”地為其支付了購房款累計117萬元。

  一位下屬因為得到金建平提拔,借過春節之機,連續4年到金建平家向其親屬送紅包,累計送出40萬元。金建平獲悉後,也坦然“笑納”。

  辦案人員告訴記者,金建平共索要、收受賄賂400多萬元。

  自以為是:業務好了能一俊遮百醜

  金建平用贓款購置了一棟別墅,並耗費鉅資裝修,怕被人舉報,也不敢住。辦案人員問他:這房子你住過麼?他回答:住過,就體驗過一晚

  “他是‘過日子型貪官’,愛財。”辦案人員告訴記者,金建平違紀違法所得贓款主要有三種用途:一是用於購置房産;二是用於理財;三是倒到國外。

  案發後,在金建平一處房産內,辦案人員發現了大量茶葉,而其中很多已經過期,金建平也不知道。

  金建平曾用贓款購置了一棟別墅,並耗費鉅資裝修配備高檔傢具,怕被人舉報,也不敢住。辦案人員問他:這房子你住過麼?他回答:住過,就體驗過一晚。

  能吏尋常見,公廉第一難。金建平無疑是“能人”,可一旦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思想上開始變質,就迅速滑向了犯罪的深淵。

  “嚴格家法,不犯國法。”在公開場合,金建平一貫如此要求下屬。可“法”總挂在他嘴上,並沒有進入他心裏。案發後,他坦承,學習只是走形式、擺樣子,“很少學習廉政方面的黨紀黨規,對法制的觀念也十分淡薄”,“總覺得只要把集團業務幹好了,事業穩定發展,就能一俊遮百醜”。

  “無法平靜。”金建平懺悔説,“自己所犯罪行之嚴重,給黨組織造成的影響之惡劣,是用文字和語言無法表達的”。

  世上沒有後悔藥。金建平的“落馬”,徹底改變了他自己的命運,也影響了很多人的生活。父親得知他違紀違法後,氣得大罵;一些原本以他為榮的親戚,出門都覺得“抬不起頭”。

  “腐敗成本太大,代價太沉重。”辦案人員告訴記者,案發前,金建平精神飽滿,頭髮烏黑;出事後,不到3個月,頭髮已經白了大半。

  監督不能走形式,制度不能當擺設

  一個值得注意的事實是,金建平的貪腐事實主要在2005年之後,“潛伏期”長達9年。這其中,對他的監督在哪?制度約束又在何處?

  就在金建平“出事”之際,天津市燃氣集團和天津市津能投資公司合併,組建了天津市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實現了企業的繼續發展。然而,金建平案依然影響著這家新組建的企業。

  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對金建平案進行了深刻反思,提出了許多意見建議。其中,最為重要的一點就是,要切實加強對國企一把手的監督,下大力氣保證各項制度落到實處,決不能“牛欄關貓”。

  這一點和辦案人員的觀察不謀而合。

  “他在燃氣集團工作30年,可以説是‘樹大根深’,完全掌控了集團局面。”辦案人員説,金建平的口頭禪是“沒有辦不成的事兒”,在燃氣集團向來説一不二。

  辦案人員告訴記者,金建平的權力欲極強。事無巨細,事必躬親。他不點頭,啥事都辦不成。再加上確實做出了成績,因而在員工中威信高。沒有人敢質疑他,更別提監督。

  燃氣集團一名負責人對此深有體會。他告訴記者,集團也有諸多制度,但制度是對別人而言的,對金建平沒有約束力。比如,按照規定,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等,要經過集團領導班子會議集體決策,但金建平對一些事項,要麼以保密為由繞過去;要麼乾脆一人獨斷,直接指揮到具體崗位。

  記者了解到,燃氣集團雖然也設有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但並未起到有效的制約作用。董事會成員與經理層高度重合,且沒有外部董事;監事會主席由工會主席兼任,監督只是個形式。

  對金建平而言,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監督缺位客觀上放縱了金建平,他的貪腐行為沒有被及時發現,使他心存僥倖,在違紀違法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案發後,金建平自己也反思説,要切實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使一把手的權力在正確的程式中行使。另外,要搞好重要崗位領導幹部的定期交流,防止人熟、事熟,個人的行為得不到有效約束。

  “一些國企領導人員,掌握著巨大的資源,對他們的監管卻往往失之於軟、失之於寬,甚至壓根就是個擺設。”金建平案專案組一位負責同志説,金建平案充分説明瞭對國企領導人員的教育和監督必須加強。尤其是監督這一手,決不能放鬆,必須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從嚴懲處、從嚴執紀,形成強大震懾。(李志勇)

  辦案者説

  “一俊遮百醜”是自欺欺人

  作為辦案者,每查辦一個大案要案,我們更多的不是工作完成之後的欣慰,而是扼腕嘆息。

  金建平走上違紀違法道路,尤其令我們感慨。作為天津建設系統曾經最年輕的局級領導幹部之一,作為曾經創造過“陜氣進津”等天津燃氣行業“八項之最”殊榮的代表性人物,金建平本應帶領燃氣集團做好市場、搞好管理、服務社會,但是,他卻無視黨紀國法,利用手中權力和資源謀取私利,虛構合同,大肆貪污、受賄,侵害國家及企業利益,嚴重損害了黨員領導幹部形象,造成惡劣影響。

  金建平走上違紀違法道路的原因很多。主觀上集中表現為他信念動搖、心理失衡、貪圖享受、逃避監督。他重業務輕品行,放鬆思想改造。認為只要搞好了業務工作,保障了安全不出事故,就能“一俊遮百醜”。正是在這種理念下,他在思想上不斷鬆懈和麻痹自己,心理上不斷原諒自己的醜行和為自己壯膽,最後越陷越深,覆水難收。

  金建平的“淪陷”,監督的缺位是一個重要原因。對他而言,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他的貪腐行為沒有被及時發現,使他心存僥倖,自認為作案手段隱蔽,接二連三地虛構合同,貪污公款。

  金建平案是一起典型的國企領導人員貪腐案。它給我們的教訓是深刻的。一方面,國企領導人員要堅定理想信念,牢記黨的宗旨,自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的侵蝕,調整心態、擺正位置、清正廉潔、無私奉獻。另一方面,必須重視對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的監督,不僅要壓擔子、要成果,更要加強教育、管理、交流和監督。(天紀)

  懺悔錄

  悔恨使我的心靈無法平靜

  每次提起筆來,回想自己成長的歷程和組織三十多年的培養與信任,每寫一個字都挖心割肉般難受。自己所犯罪行之嚴重,給黨組織造成的影響之惡劣,是用文字和語言無法表達的。對自己所犯罪行的悔恨,對組織的愧疚,使我的心靈無法平靜,我必須真心向組織懺悔,求得組織的寬恕與諒解。

  我1959年4月出生在天津農村一個教師家庭中,全家總共六口人,因為母親沒有工作,生活的來源只能靠父親每月幾十元的工資,生活十分艱難。當時因為每月口糧不夠吃,除了每月提前借糧外,還要在糧食中摻些豆腐渣勉強度日。記得小時候由於經濟困難,春節沒有穿過新衣服,母親用舊衣服洗洗染染就算過年了。

  1978年,國家為我提供了改變命運的機會,我幸運地通過高考,進入天津大學建築分校讀書。我是靠國家提供的助學金和全家人節衣縮食才讀完大學的。從一定意義上説是黨和國家為我這個窮孩子的成長搭起了天梯。如果自己能夠常常想想這些,永遠地記住我從哪來,我是誰,就不會忘本,就能保持清醒頭腦,常懷感恩之心,也就不會有今天的下場。這一點對我來説,認識得太晚了。

  剖析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除了上述認識外,自己以為還有以下主要原因:

  一是單純重視業務,不注重日常的學習和自覺的思想改造。這些年儘管也以不同形式參加學習,但是從心裏沒有真正學進去,有時也只是走形式、擺樣子,從而造成思想空虛,消極腐敗思想乘虛而入。自己總覺得只要把集團業務幹好了,事業穩定發展,就能一俊遮百醜。這是十分錯誤的,是自己不能在犯罪道路上及時警醒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是驕傲自滿,過度看重自己在事業發展中的貢獻。應該説,這些年燃氣事業確實實現了快速發展,但這是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社會進步發展和集團萬名職工共同奮鬥的結果,自己只是一名參與者。但是自己卻放大了自己在其中的作用,總覺得付出的多,得到的少,再加上這些年與央企、港澳企業接觸,覺得付出的差不多,收入卻十分懸殊,産生了心理上的不平衡,這也是自己走向犯罪的原因之一。

  三是規避廉政和法制教育。這些年,自己很少學習廉政方面的黨紀黨規,對法制的觀念也十分淡薄,沒有真正做到學法、懂法、用法。對發生的腐敗案件也很少重視,總覺得那是別人的事。如果自己能以他們為鏡,把組織的提醒真正重視起來,改邪歸正,懸崖勒馬,也不會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四是從客觀上説,要切實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把權力關進籠子。通過加強制度建設,使一把手的權力在正確的程式中行使。另外,切實搞好重要崗位領導幹部的定期交流,防止人熟、事熟,個人的行為得不到有效約束,造成濫用職權。

  總而言之,我所犯錯誤和罪行是嚴重的,我誠心認罪,接受組織和法律的嚴懲。(摘自金建平懺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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