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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的十字路口:違規案件爆炸增長

  • 發佈時間:2014-11-12 15:57:04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悉,目前央行支付司正在協調各省人行,成立第三方支付機構管理辦公室,並就發卡標準、賬戶管理標準、線上和線下的交易規則,以及成立卡組織的申請規則等形成方案。

  "我只能私下跟你説,有關支付行業的具體監管標準和細則很快會有結果,其中也包括對銀行卡收單規則的完善。"近日,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財經國家週刊》記者,制定相關規定的總體原則是支援和鼓勵行業發展,第三方支付公司確實有很多問題,但總體而言,它們是有助於中小微企業發展的力量,貫徹普惠金融是本屆政府非常鮮明的立場。

  伴隨著新規則呼之欲出的,仍然是第三方支付市場的違規頻出和央行的強力處罰。比如央行最近一次所開出的罰單:勒令匯付天下、富友、易寶支付、隨行付4家第三方支付企業收縮現有的收單業務。

  分析人士認為,近兩年支付行業正處於監管密集出臺的時期,一系列針對各項業務的細分管理辦法陸續出臺,標誌著行業進入了規範化管理的階段,也意味著市場即將進入一輪洗牌和整合。

  違規案件爆炸增長

  此次央行對四家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處罰主要針對的是銀行卡收單業務,原因包括:未審核商戶準入資料,導致大量虛假商戶入網;外包服務商管理不力;交易監測不到位,風險處置不力。

  而早在今年3月,央行就要求從4月1日起,匯付天下、易寶支付、隨行付、富友、卡友、海科融通、盛付通、捷付睿通在內的8家機構全國範圍內暫停接入新商戶。另外,中國銀聯旗下的銀聯商務、廣東嘉聯兩家則被要求自查。

  "當時沒有下定論,是讓他們等後續的處罰意見。現在看來年初的威懾力並不夠,所以才有了這次的罰單。"一位第三方支付人士認為。

  一位要求匿名的業內人士告訴《財經國家週刊》記者,在2002年,因為市場較小,做收單業務不賺錢,銀聯為了推動市場發展,成立了銀聯商務,主要做銀行卡收單業務。到2005-2006年,市場形成規模,商業銀行開始意識到收單業務的重要性,四大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開始陸續加入。2011年以來,央行開始允許非金融機構參與銀行卡收單。

  目前,國內已有超過40家第三方非金融機構獲得了央行的POS機收單業務許可。央行在2013年發佈了《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對支付機構的銀行卡收單業務進行明確規定。

  但市場容量有限,收單市場放開後,一下子涌入眾多非金融機構,隨著利潤的逐漸攤薄,行業內套現、套碼、切機等違規操作也屢禁不止。

  套現,即持卡人向信用卡記憶體入大額溢繳款、利用預授權完成交易需在預授權金額115%範圍內予以付款承兌的業務特性,與部分支援預授權類交易的特約商戶勾結,合謀套取發卡銀行額外信用額度。

  套碼,即通過改變交易類別套利。銀行卡刷卡手續費標準為:餐飲娛樂類為1.25%,百貨等一般商戶為0.78%,超市、加油站等為0.38%。比如第三方收單機構將餐飲消費編造為超市購物。

  根據規定,每筆收單交易的結算手續費會根據7:2:1的比例分配,即發卡行佔70%,收單機構佔20%,清算機構(銀聯)拿10%。收單機構通過套碼,使得銀行和銀聯只能分別拿到按照0.38%費率計算的手續費分成,而收單機構除了能拿到其中的20%分成外,還可以賺取1.25%與0.38%之間的高額費差。

  切機,即違規機構在為商戶升級POS機時,偷偷更換軟體,商戶的設備上依然打著正規收單機構的名字,但實際收單機構卻發生改變,導致商戶的資金沉澱在違規機構賬戶上。

  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國確認違規商戶46936戶,與去年年底相比,違規商戶增長3倍。而在違規商戶中,有77%來自第三方支付機構,其餘來自銀行類機構(其中包括銀聯商務)。銀聯預計,今年全年違規導致的資金將達數億元。

  監管細則呼之欲出

  一位業內人士對《財經國家週刊》記者表示,就目前"721"的分配模式而言,收單業務本身已無利可圖,這是導致其惡性競爭的原因之一。

  "事後懲罰,類似于貓捉老鼠。"該人士提到,美國有關支付的立法有20多部,而中國大陸連條例都沒有出臺。立法缺失、懲罰措施僅停留在"暫停業務"層面,使得違規的成本極低。

  同時,在操作層面,複雜的費率標準製造了套利空間。目前的價格體系是按照商戶行業分類,在立法沒有跟上的情況下,競爭主體一多,自然就産生套利行為。

  央行2010年曾發佈《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設定統一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業務準入規則,只要符合規定的條件,任何非金融機構都可依法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合法從事網路支付、預付卡發行與受理、銀行卡收單等支付業務。

  但準入門檻並不等同於監管標準。雖然近兩年有關支付行業的某些具體業務監管細則陸續推出,但有關整個行業的監管標準,即監管的頂層框架設計始終未出臺。

  有消息説,目前央行支付司正在協調各省人行,成立第三方支付機構管理辦公室,並就發卡標準、賬戶管理標準、線上和線下的交易規則、成立卡組織的申請規則等形成方案。

  近日,《財經國家週刊》記者從中國支付清算協會和中國社科院的兩位知情人士處獲悉,央行確在制定第三方支付的頂層監管框架,將對所有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形成統一的業務標準和監管規則。

  "很快會有結果。"一位參與方案討論的知情人士提到,但仍有一些非常敏感的問題,比如前述4家被處罰單的第三方支付機構,未來整改後能否可以再獲准進入新省市發展業務,"目前還有一個博弈的過程,尚未達成共識"。

  中國社科院支付清算研究中心的一份報告提及:長期以來,監管部門對於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監管思路一直相對寬鬆,但隨著支付市場格局進一步多元化,以及"線上"、"線下"支付規則亟需協調融合的前提下,預計對於支付機構的監管態度將會變為"有松有緊",防範風險將會提升為更重要的政策目標。

  十字路口

  在股權轉讓網站"金馬甲"上,一直以來都不乏第三方支付機構轉讓股權的資訊。記者發稿時就查詢到其中有四單第三方支付機構股權整體轉讓,業務涉及銀行卡收單、預付卡發行和受理、網際網路支付,所出售的牌照獲批時間均為2011-2012年。

  自2004年支付寶的問世至今已過去10年,獲得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機構達到269家。

  上述中國社科院報告中指出,(269家)數量上已經超出了當前的市場需求,在發達經濟體中也很少見到有如此數量眾多的、缺乏業務活躍性的第三方支付機構存在。因此,未來在經過多年的寬鬆準入之後,更可能迎來支付機構的重新整合、兼併甚至退出,從而更有效進行市場供求配置。

  該報告進一步提到,從2013年第三方支付行業的發展狀況來看,行業領先的第三方支付企業已逐漸把業務領域擴展到企業流動資金管理需求上,大幅提升了行業資金效率。中國製造業和零售行業都已逐漸進入低利潤時代,對此,企業財務管理的首要環節就是資金週轉率,能否順暢地回收應收賬款成為小微企業的生存前提。在此背景趨勢下,如何更好地扮演金融支付服務提供商的角色,將是第三方支付機構未來發展的新方向之一。

  對此,艾瑞諮詢高級分析師王維東認為,第三方支付産業整體發展正呈現出幾大趨勢:

  首先是線上線下融合。據央行網站顯示,多家第三方支付機構業務範圍變更已獲批准,如拉卡拉的業務類型由銀行卡收單、網際網路支付、數字電視支付變更為網際網路支付、行動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銀行卡收單、預付卡受理。目前拉卡拉正打造以社區為核心的電商O2O服務平臺,其已在300個城市積累了超過50萬的終端運營網點。

  第二是業務範圍將向三四線及農村市場、跨境市場等藍海進一步擴張。如匯付天下已經實現全程無紙化跨境進出口交易,並已與多家銀行建立起跨境收單支付服務平臺和結算平臺;銀聯和支付寶也分別在南韓、歐洲啟動了退稅業務。

  第三,陸續會有比較大的行業整合,巨頭型企業或是有實際需求的一些傳統行業企業,比如電商零售企業、電信運營商、傳統金融業等大型集團性企業等逐漸成為行業參與者,借助支付牌照實現向網際網路領域的佈局轉型。它們體現為多種商業模式,比如阿里巴巴的"電商+支付+金融+物流"模式;平安、民生的"傳統+網際網路金融"模式;以噹噹、蘇寧、國美、京東為代表的零售業電商模式;以及海爾集團、用友集團、大唐高鴻等。

  由此可見,任何一個做商業平臺的企業都不會輕易把自己的支付業務拱手讓給他人,作為天然的數據集中、整合、挖掘和共用的産業領域,支付行業的競爭會一直繼續下去。

  而第三方支付公司一旦將業務拓展到線下市場,線下下單、移動支付,無疑就動了銀聯的奶酪;意圖從線上到線下、小額到大額的業務延伸,又與央行對其"小額便捷支付"的定位相衝突,在政策博弈與同業競合中,第三方支付機構還將面臨很多挑戰。記者 王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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