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43號文影響 城投公司面臨“斷奶”忙轉型
- 發佈時間:2014-11-11 07:33:16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金融快遞
本報訊(記者陳海玲)43號文出臺已有一個月,記者調查發現,國內城投公司紛紛忙於融資,以期迅速轉型,實現自我造血,否則將可能面臨被解散的命運。43號文明確規定:剝離融資平臺公司政府融資職能,融資平臺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債務,這意味著公益性資産普遍佔到九成的城投公司將面臨“斷奶”。
城投擴展金融業務求生
據某城投公司總經理一次公開的講話,城投總資産中90%是公益性資産,包括城市道路、橋梁、公園等等,剩下10%是可以經營的資産,包括一些地標性的建築和展館等。這基本上代表著我國城投公司的基本架構。
“此前絕大多數的城投貸款、融資都是借用政府信用、甚至來源於財政的直接撥款,今年開始財政撥款大幅減少甚至絕跡,城投公司如果想要保住自己的地位,必須殺出自我融資的路子。”某市城投公司高層告訴本報記者。
本報記者了解到,之前工作按部就班,有幾分悠閒的城投公司員工今年忙得“飛起”。“如果説以前城投公司的主業是建橋修路,那麼今天城投公司的主業轉到了金融,必須要成立各種金融公司,籌集社會資金,並進行投資,找利潤尋回報,否則活不下去。”某城投公司員工告訴本報記者。
積極轉型的城投公司獲得的收益就不錯,比如上市公司中天城投今年的三季報顯示,歸屬母公司凈利潤12.99億元,增長79.5%。背後的原因是該城投公司積極佈局金融及大健康産業。
城投公司眼下所做的另一件事情是等待,等待地方政府對其現有債務的最後明確和劃分——哪些是經營性債務,哪些為非經營性債務。經營性債務必須由城投公司自尋出路承擔償還,政府不再擔責。
對於公益性項目的定義目前尚無統一規範,城投公司還需要等待相關政策細則的明確。在這個等待的過程中,城投債的發行幾乎停滯。
資本可能繞過城投公司
43號文規定: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投資和運營,政府通過特許經營權、合理定價、財政補貼等事先公開的收益約定規則,使投資者有長期穩定收益。政府不承擔投資者或特別目的公司的償債責任。
“社會資本可傾向於就具體的項目注資,而不是把自己的資金交到城投這個大資金池裏,繼而削弱和喪失對項目的追蹤及話事權,降低效率。”某私募負責人告訴本報記者,“未來城投公司可能會分化轉型為産業和金融控股等企業。”
據了解,各地城投公司于上世紀末的興起源於沒有發債權的各地方政府為了籌集資金興建各種城市公共設施。新規出臺後,地方政府將於明年重新擁有發債權,城投公司是否還有留下的必要,市場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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