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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設最低消費”才能帶動消費

  • 發佈時間:2014-11-05 11:32:00  來源:海口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不準自帶酒水”“包廂有最低消費”……這些霸王條款一直被消費者所詬病。商務部、國家發改委日前聯合發佈的《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11月1日起實施,《辦法》再次明確指出,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違者最高可罰3萬元。記者走訪椰城餐飲市場發現,仍有不少餐館設有“最低消費”,有的甚至按人頭收費。對此,市商務局回應,將根據《辦法》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也將組織專項行動打擊餐飲企業設置最低消費的行為,下一步我省也將出臺相關細則。

  □本報記者 李銀 任錦雯

  一直受人詬病的“最低消費”終於要“終結”了。 本報記者 石中華 攝

  餐飲企業多無最低消費

  “最低消費”多為餐飲酒店對使用包廂設置的軟規定,但卻讓消費者感覺很無奈。11月4日,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走訪了五指山路、金牛路等路段多家餐飲場所,發現大多數餐飲場所未收取最低消費。

  在白龍北路一家連鎖型餐飲場所,記者詢問對包廂使用是否設置“最低消費”標準時,前臺工作人員張小姐説,前來消費的顧客只要提前1小時預約,均可享受包廂服務,不會對其另加收費。

  位於南海大道一廣式酒樓工作人員也表示,酒樓早就沒有了最低消費,消費者進包廂消費沒有附加條件設置。走訪中記者發現,一般的飯店酒樓基本上也是類似的情況,包廂不設最低消費,酒水可以自帶。

  位於五指山路的重慶火鍋店經理告訴記者,“大眾餐飲店幾乎很少有服務費和包間費,收費後顧客都不敢來了。”

  據餐飲業人士陳先生介紹,目前海口各酒店基本都取消了最低消費,由於是在高中端餐飲集體低迷的當下,取消過去的不合理條款,吸引更多顧客已成為餐飲企業的共識。而新的《管理辦法》執行後,各企業會更加自律。

  包廂服務費隨處可見

  仍有一些餐飲企業並沒有取消最低消費,有的甚至按人頭收費。特別是一些高檔餐廳的包廂,大部分仍然設置最低消費。有些餐飲企業雖然沒有設置最低消費,但變相收取的其他的服務費用,打起了“擦邊球”。

  在美蘭區國興大潤發三樓的某湖南餐廳記者了解到,該餐廳的大廳沒有最低消費,但是包廂設置最低消費。據餐廳服務員介紹,該餐廳設置包廂,包廂能容納10人,當記者問及可否坐包廂時,服務員告知包廂有最低消費,額度為488元。

  雖然已有不少餐飲企業沒有設最低消費,但各種包廂的“替代性”收費普遍。濱海大道某高檔餐廳表示,包間沒有最低消費,但設有128元到168元不等的服務費,“因為包間裏有很多的免費小吃所以才收費。”負責人説。記者走訪時發現,基本上中高檔餐廳的包廂都設有15%左右的服務費。

  咖啡館同為《辦法》的管理對象,但設置最低消費的現象要嚴重得多。11月3日,記者隨機採訪10家咖啡館,基本都設置了最低消費。

  海口民聲西路的一家咖啡館,記者了解到他們的大廳沒有最低消費,包廂最低消費120元/間。而在鳳翔西路的古藍咖啡,記者了解到他們的包廂設置最低消費,小包廂88元/間,中包廂158元/間, 大包廂198元/間。

  經營咖啡店多年的李老闆表示,這樣規定是有苦衷的,如果一人佔據一桌,只喝一杯飲料甚至是一杯白開水,店家就很虧。另一家咖啡館也説,現在很多咖啡館都是無限續杯,如果不設置最低消費會虧本。記者從市商務局獲悉,咖啡館也屬餐飲企業,也受《辦法》約束。設置最低消費不符合已經施行的《辦法》規定。

  新規利於帶動消費

  限制餐飲業“最低消費”從行業角度而言是否公平?如何從市場經濟角度解讀這一《辦法》?省酒店與餐飲行業協會執行會長陳恒告訴記者,目前海口多數餐飲酒店已取消了“最低消費”的設置。新《辦法》由國家兩部委發佈在餐飲行業來説尚屬首次,這裡面最重要的是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這與廣大消費者關係密切。除這一點外,該《辦法》主要是在倡導節約,反對鋪張浪費,比如餐飲經營者應引導消費者餐前適量點餐等規定。

  “國八條之後,餐飲業首要的任務就是擴大客源、穩定客源,各種優惠、折扣政策也是頻出不窮。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為這個規定對海口餐飲業影響不大。”陳恒説。

  業內人士楊先生則認為,新辦法將有利於開擴餐飲市場,帶動大眾消費,激發消費者的積極性。但也有值得關注的另一面,新辦法保證了消費者的利益,卻給餐飲企業帶來新考驗。因此,新辦法將帶給企業更大的挑戰。

  海口的消費者如果遭遇到餐飲企業規定“最低消費”應該向哪個部門投訴呢?具體投訴又應該注意什麼?記者從海口市商務局獲悉,目前我省正在根據國家商務局和發改委頒布的《辦法》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在細則出臺前我市商務局將按照國家出臺的《辦法》規範我市餐飲企業的相關行為。

  市商務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近期該局將針對目前海口餐飲企業規定“最低消費”的行為進行專項整治。下一步將制定相關細則應對違規行為,同時要求餐飲協會發揮在行業中的作用,加強督促。市商務局提醒廣大消費者,如果遭遇餐飲企業要求最低消費的情況,消費者要養成選擇意識,明明白白地消費,要意識到餐館的最低消費規定是違法行為,這也是衡量餐館是否誠信守法經營的標準。“消費者去吃飯前問清楚有無最低消費,如果有就可以選擇不消費對餐館進行抵制,同時撥打12312向相關部門舉報。”該負責人説,消費者要注意保留證據,特別是消費的發票。

  餐廳設置最低消費,你怎麼看?

  觀點1:取消最低消費不能“一刀切”

  “我覺得設置最低消費不能一刀切。”消費者吳先生説,“畢竟包廂的環境好,提供的服務也多,這屬於拓展了消費的內容,也不算亂定價吧。”吳先生認為包廂相對於大廳來説,本來就屬於稀缺資源,不管是環境還是服務,都要優於大廳,所投入的人力和物力成本都不一樣,所以設置最低消費其實並不為過。

  一些對餐飲環境有一定要求的消費者願意為了更好的附加內容買單,認為最低消費的問題應該根據不同情況分類處理,不能打擊企業提升服務品質的積極性。

  觀點2:設最低消費有損消費者利益

  消費者魯先生認為,最低消費不僅違背了“厲行節約,反對食品浪費”等中央有關規定,而且已涉嫌違反了《價格法》,更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因此,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其可行性不容置疑。

  “餐飲企業當然有權自主定價,但自主定價並不代表可以漫天要價。而最低消費實際上剝奪了我們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容易造成過度消費,屬於典型的霸王條款。”魯先生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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