銜接供需方 推拉形合力
- 發佈時間:2014-10-29 01:30:41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科技日報北京10月28日電 (記者賈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日前審議通過了《關於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科技部于28日下午召開新聞通氣會就意見中提到備受社會關注的如何解決科技資源分散、封閉、重復、低效等問題進行解讀。
隨著科研設施與儀器數量、價值快速增長,利用率和共用水準不高的問題逐漸凸顯。據科技部透露,2013年我國大型科學儀器年均有效工作機時為1157小時,對外服務率為10.6%。
對此,科技部發展計劃司副司長蔡文沁表示,此次意見指導對象主要包括兩大類:一部分是重大科研基礎設施,這部分在建設初期有明確需求,根據國家戰略需求導向建設,總體應用情況不錯;另一部分是大型科學儀器,這部分要從兩方面區分來看,一方面是公共科學事業的發展需要這些大型科學儀器的支撐,但另一方面確實存在盲目購買的問題。
“大多數科技計劃都是以項目為單位管理的,項目預算沒有按時執行可能會被收回,而購買儀器是最快捷的花錢方式。另外,在購買儀器過程中也缺乏統籌規劃。所以當項目上需要用到某種儀器時,可能首先想到的不是去借用租用,而是去買一個回來。”他説。
“在意見出臺之前,有些現行的法規和開放共用是不相適應的。比如,按照現行規定,用於科研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可以享受減免關稅的優惠政策,但僅限‘用於本單位的科研工作,不能對外用於其他單位,更不得用於營業性的用途’。而大多高檔儀器設備都來源於進口。”蔡文沁表示,這裡面就存在自用和共用的矛盾。
“這個問題在這次就引起了關注,《意見》致力於在政策層面有所突破。”蔡文沁説。此外,以往由於管理的條塊分割,各類科研設施與儀器的開放服務平臺標準不統一、不利於用戶與管理單位間的資訊交流。本次意見中提出制定統一的標準規範,建立統一開放的國家網路管理服務平臺,實現開放資訊共用。所有管理單位都要按照統一規範標準建立線上服務平臺,並納入國家網路管理平臺。所有符合條件的科研設施與儀器都要納入平臺,建立國家網路管理服務平臺,是科研設施和儀器開放共用的基礎。
據他介紹,此次意見中提到的激勵機制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採取有償服務。管理單位對外提供開放共用服務,可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盈利性原則收取服務費,服務收入納入單位預算,由單位統一管理。對納入國家網路平臺統一管理,享受科教用品和科技開發用品進口免稅政策的科研儀器設備,在符合監管條件的前提下,准予用於其他單位的科技開發、科學研究和教學活動。二是統籌考慮和嚴格控制新上項目中儀器設備購置。將單位優先利用現有科研設施和儀器開展科研活動作為獲得國家科技計劃支援的重要條件。三是對開放效果好、用戶評價高的科研設施與儀器,同級財政部門根據評估結果和財政預算管理的要求,建立開放共用後補助管理機制。
約束機制主要是:對不按規定公開開放與利用資訊、開放效果差、使用效率低的管理單位,採取網上通報、停止管理單位新購、申報項目時不準購置儀器設備等方式予以約束。對通用性強但開放共用差的,可以按規定在部門內或跨部門無償劃撥,管理單位也可以內部調配。
蔡文沁表示,過去財政投入對形成的資源沒有強制性約束的東西,激勵性政策更多是以獎勵性為主,且缺乏完善的資金分配機制。此前,中央財政定期對國家重點實驗室給予運作經費支援,但並沒有明確應用在科研儀器的維護和更新上。另外,在科研單位裏,科研人員是一線的,實驗人員則是二線三線的,不管是在職稱評定上還是在收入方面都比不上科研人員。此次意見通過加大獎勵支援,引導管理單位提高實驗人員薪酬待遇等方式解決這一問題。此外,意見的工作重點是要把分散在各個科研單位的科研設施和儀器充分利用起來。意見明確了獎懲措施,在獎勵方面,提出要根據科研設施和儀器的開機率和對外服務的數量和品質,通過財政投入對其運作服務給予補貼獎勵,而在懲罰方面,也提出了一些具體措施。比如,如果儀器設備沒有對外共用,或者沒有得到很好的利用,將來管理單位在新申請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的時候所提出的儀器設備購置需求將受到很大影響。
“我們現在要做的,就是將持有儀器設備的供方和需要用這些設備來開展試驗的需方,通過資訊互換的管理平臺高效結合在一起,再加上好的獎懲措施。一推一拉形成合力。”蔡文沁説道。
據透露,此次意見將分階段實施,今年將建立儀器設備的數據庫;在2015年完善對新購置儀器設備的查重評議等制度,新購置儀器設備統一納入國家平臺管理;2016年全面建成平臺,各單位建成自身數據平臺並與國家平臺對接,明確服務方式、流程和內容;2017年對管理單位儀器設備開放情況進行評價考核,並向社會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