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檢方要求判處“歲月”號船長李某死刑
- 發佈時間:2014-10-28 06:56:00 來源:環球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環球時報記者 王麒】韓聯社27日稱,光州地方法院對今年4月發生沉船事故的“歲月”號客輪的15名船員進行最後一次庭審,檢方要求法院判處“歲月”號船長李某死刑,判處大副姜某、二副金某、輪機長樸某無期徒刑,判處其餘船員15年至30年有期徒刑。
檢方表示,作為“歲月”號負責人,李某間接製造這起事故,且違反《船員法》規定的船長應最後一個離開船舶的相關規定。另外,在進行“要求乘客待在船艙內”的廣播後,李某沒有採取任何救援措施或進行相關努力,離開船舶後也沒有進行任何救援。檢方還説,船員違反了《海運法》和《水難救護法》的相關規定。
今年4月16日,“歲月”號客輪在南韓全羅南道珍島郡近海發生沉船事故,造成304人遇難(包括10名失蹤者)、142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