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慎重點讚“最後一名”獎吧
- 發佈時間:2014-10-25 02:31:21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及時語
渭南市對轄下縣市區項目考核中頒“最後一名”獎,看似動真碰硬,無懼曬醜,但卻缺乏制度依據,也可能營造出惡性競爭的環境。
23日下午,在陜西渭南市召開的2014年綜合觀摩暨第三季度工作講評會上,有6個縣市區因“較差”也上臺領獎,他們領到的是一個“黃牌(較差)”。據了解,渭南市考核辦從2012年開始,每季度會對全市的重點項目進行考核評比,並對項目考核成績前三名頒發紅牌,成績較差的最後一名頒發黃牌。(10月24日《華商報》)
止慵治懶,正當其時。從管理學來説,正負激勵機制,都是很正常的手段。用負性激勵“激將”,在政績考核中,屬於權力問責的慣用方式。渭南頒發“最後一名獎”的舉措,動真碰硬,無懼曬醜,比之於泛泛的排名無疑也更有魄力。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據説此舉措2012年就已實施,而最大的效應是——“有的縣區在會上領取了黃牌後,領導會感到不好意思,在今後的工作中也會鉚足幹勁”。換句話説,這是以羞辱式執法的方式,刺激主政官員的道德底線,喚醒其行政自覺。排排名,分牌牌,懶政與不作為果真就能煙消雲散了?歷史早就證明,以“官德”來規制行政作為不大靠譜。
所謂“最後一名獎”,儘管沒有搭車淘汰機制,但邏輯核心與末位淘汰制一脈相承。這裡有兩種情形:大家都怠于履職,也會有最後一名;大家都積極作為,還是會有最後一名。考核政績,應該有穩態的尺子,拿制度的尺子去丈量,只要盡責盡力,就算最後一名,那又何妨?
還有,這種考核機制,缺乏制度依據。《公務員法》對於公務員考核只規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定期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從沒有以“最後一名”為原罪的制度設計。“最後一名”獎的悖謬,就在於不管你怎麼努力,總會有最後一名存在,它會否逼著剛剛簡政放權的地方官員,繼續在數字排名上打主意,恐怕很難説。
類似的創意,其實也不鮮見。2009年,某省檢察院為督促各省轄市多查辦問題官員,推出了“後進單位問責制”:對於連續處於全省查辦職務犯罪數量末位的省轄市檢察院,責令該院反貪、反瀆局長限期改進,否則調整崗位。彼時該做法遭到一片非議:“計件反腐”,跟罰款指標有什麼區別?
在政績考核轉型升級的今天,“最後一名”獎這種有失妥當的懲戒機制,不僅悖逆法治理性,更營造了一種惡性競爭的制度環境。因此,有必要慎重點讚“最後一名獎”,著力構建更穩妥的政績激勵機制。
□桂芳(電視製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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