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召開國有林場工作會議
- 發佈時間:2014-09-24 07:32:34 來源:國家林業局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家林業局政府網9月24日訊9月12日,青海省國有林場工作會議在互助北山林場召開。據了解,青海省國有林場從50年代在東部農業區8個縣初步設立,到目前已建立102個,基本覆蓋全省各地林區、水土流失區和風沙前沿區,承擔著保護和培育森林資源的重大職責,管理著全省森林資源的精華。全省國有林場基本已納入全額事業單位管理。
從2000年開始,青海省啟動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全面停止天然林採伐後,國有林場的性質從生産性事業單位轉變為公益性事業單位,國有林場的任務由林木採伐為主轉變為森林資源培育管護為主。累計完成人工造林98.9萬畝、封山育林525.9萬畝、中幼林撫育72.3萬畝。國有林場在森林資源培育和保護、加快林業産業化經營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在青海雲杉、祁連園柏等育苗、引種、造林以及森林培育和保護方面,起到了示範、輻射和帶動作用。國有林場的發展壯大,使全省大面積的荒山荒坡和不毛之地披上了綠裝,使全省的天然林、珍稀物種和自然景觀資源得到了有效保護和恢復,使大量的殘次林得到改造煥發了青春。
近年來,以國有林場為主體,全省相繼成立了18處森林公園、總面積達721萬畝,其中國家級森林公園7處、面積440萬畝,省級森林公園11處、面積281萬畝。目前,全省國有林場經營面積9603萬畝,佔全省林地面積的57%,森林覆蓋率達48.7%。擁有森林、草原、濕地等多種生態系統,具備豐富的野生動植物種類資源,是野生動物的重要棲息地。
青海省國有林場處在林業建設的第一線,是最基層的組織,打牢基礎工作,提升基本能力,是鞏固提升林業生態建設成果的重要抓手。因此,青海省林業部門將進一步完善機制,強化舉措,以改革創新為動力提升林場建設水準。今年,省林業廳將根據印發的《青海省國有林場績效考核辦法(試行)》,對林場承擔森林資源管理、營林生産,資金管理與使用、檔案建設與林場管理等方面全面考核,建立起完善的績效考核機制。同時,進一步強化國有林場公益事業屬性,合理核定事業編制,建立權責利相統一,管人、管事、管資産相結合的國有林場管理體制。各林場根據自身的林情特點抓緊制定林場發展規劃,編制3-5年的森林經營方案,對林場所辦的多种經營項目、苗圃、經濟林等實行産權制度改革,穩定所有權,放活使用權和經營權,使森林資源即得到有效保護,又能確保經營者自主經營並獲得應有的收益,形成“面上保護”,“點上經營”的格局。加強林場苗圃建設,各林場要因地制宜,在滿足自身造林用苗的同時,為本地區提供造林用苗。加強森林資源監管,探索國家、省、市、縣的分級監管模式,明確各級政府的責任、權利,強化森林資源保護責任,森林資源的保護在一定程度上要實行終身負責制,確保森林資源的穩定增長。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堅持依法治場,充分利用高原純凈無污染的良好生態環境和豐富的林下資源優勢,以市場為導向,積極培育和發展特色生態産業,發展多元化經營,增強林場經濟實力。(宋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