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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滬港通準備工作進展順利

  • 發佈時間:2014-09-20 02:35:05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備受多方關注的滬港通推出進入倒計時。針對近日市場曝出,由於實際操作過程中的技術問題短期內難以解決,滬港通的正式開通時間可能較早前10月中旬的設想延遲的傳聞,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昨天下午表示,滬港通各項準備工作進展順利,具體啟動時間還未確定。與此同時,針對市場的諸多疑問,上交所昨天下午也召開新聞發佈會進行了解答。

  京華時報記者敖曉波

  □證監會

  技術系統開發基本完成

  滬港通各項準備工作正在緊鑼密鼓進行,但本週市場卻傳出滬港通推出時間延遲的消息。對此,證監會發言人張曉軍昨天表示,今年4月10日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就開展滬港通試點發佈聯合公告以來,證監會與香港有關方面密切合作、反覆磋商,市場各方積極參與配合,各項準備工作進展順利。

  目前,滬港通業務方案已經成熟,業務規則體系基本齊備,技術系統開發工作基本完成,市場培訓教育有序推進。

  張曉軍表示,滬、港交易所及結算機構已組織有關各方,針對技術系統連通性、業務邏輯、業務功能及相關流程,進行了接入測試、全天候測試等多次測試,滬、港交易所及結算機構的技術系統,以及參與測試券商的櫃檯系統,在壓力測試、故障等場景下各項功能總體正常,上述測試均達到預期效果。

  滬港通具體時間未確定

  在此基礎上,兩地交易所及結算機構于8月30至31日、9月13日集中開展了兩次全網測試。測試內容涵蓋了交易委託、行情顯示、訂單成交、清算交收等各項業務功能,還對各方技術系統的性能、故障處理等關鍵環節進行了驗證,滬港兩地共有180多家證券公司(約佔市場交易份額的80%)參加。全網測試結果表明,市場各方的技術系統基本就緒。

  張曉軍強調,滬港通各項準備工作進展順利,但具體啟動時間還未確定。

  □上交所

  滬港通方案已基本定型

  對於市場存在的諸多疑問,上交所在昨天的發佈會上也均給出了答案。上交所方面表示,6月13日,證監會發佈《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若干規定》。在此之下的滬港通規則框架可以概括為“三項規則、七項協議”:上交所將發佈《滬港通試點辦法》和《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指引》兩項業務規則;中國結算將發佈滬港通結算相關業務規則;上交所、聯交所、中國結算、香港結算之間已簽署《四方協議》;上交所和聯交所及兩所子公司(SPV)將簽署《交易通子協議》。

  此外,還包括上交所與中國結算的合作備忘錄、上交所與上交所SPV的服務協議、上交所SPV與會員的服務協議、上交所SPV與中國結算的結算協議、會員與投資者的委託協議和風險揭示書。以上尚未發佈/簽署的規則和協議已基本定稿。

  據了解,4月以來,各方經過認真協商,已就滬港通業務方案的各個方面達成了一致意見。在此過程中,上交所對業務方案進行了多次修改完善。目前方案已基本定型。

  技術準備工作月底完成

  上交所表示,上交所將技術準備工作劃分為5個階段,分階段擬訂了詳盡的開發和測試計劃,7月底完成了港股通基礎功能的技術開發,8月和9月進行系統測試,全部技術準備工作將於9月底完成。目前,針對會員滬港通技術系統的檢查工作已接近尾聲。

  為讓會員和投資者參與滬港通業務,上交所重點開展了多方面工作:包括面向會員介紹港股通業務和技術工作,並了解會員動向。積極開展國際推介工作,增加海外投資者對滬港通和上海股票市場的了解等。

  □上交所答疑

  1問:是否會分流A股資金?

  答:資金分流影響有限

  上交所表示,市場人士和專家學者普遍認為滬港通對A股市場造成的資金分流影響有限。

  首先,滬股通3000億元額度大於港股通2500億元額度,且兩個方向的資金流動會部分抵消。即使全部3000億元額度流入也只佔上海市場市值的約2%、佔內地市場市值的約1.3%,即使全部2500億元額度流出也只佔上海市場市值的約1.7%、佔內地市場市值的約1.1%。

  第二,在初期設置每日額度,滬股通、港股通每日額度分別為130億元、105億元。

  第三,滬港通對跨境資金流動實行封閉管理,賣出股票取得的資金只能沿原路徑返回。

  第四,符合條件的個人投資者賬戶僅佔A股個人賬戶總數的約0.85%。

  2問:是否存在若干制度套利空間?

  答:套利空間非常有限

  上交所表示,總體上,滬港通交易機制的套利空間非常有限,不會對市場和投資者造成風險,主要表現在:首先對於匯率波動套利,滬港通沒有提供大規模的套利機會;其次,對於額度的資金操控套利,滬港通額度控制不會成為投機資金操控市場的漏洞;第三,對於A+H股因為交易時間、交易日與漲跌幅限制不同的套利,也不會給市場和投資者帶來風險。

  3問:是否架空QDII、QFII、RQFII制度?

  答:幾種制度之間不衝突

  上交所表示,滬港通與QFII、QDII、RQFII等制度並沒有衝突,也不會存在架空這些制度的可能性。首先,滬港通與QFII等是有著本質區別的,並不重疊;其次,滬港通與QFII等制度是相互促進關係,而非簡單的替代關係;第三,以RQFII為代表的額度還沒有完全利用,所以滬港通不會對QFII等造成影響。

  4問:如何防範在競價時段惡意佔用額度?

  答:對違規行為嚴格處罰

  上交所表示,在原則上,明確對任何惡意佔用額度的違規行為嚴格處罰。

  目前,兩所在訂單的報價範圍上都有限制,根據港交所規則,買入訂單的價格不得低於實時成交價格之下的24個價位區間,根據上交所交易規則,買入訂單不得低於上一交易日收盤價的10%,這兩方面的規定都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低價挂出

  買單惡意佔用額度情況的發生。此外,內地投資者參與港股通的買單申報需提供足額保證金,資金成本的壓力也有助於避免以虛假買單申報佔用額度的情形出現。

  5問:為何要設置50萬元的投資者門檻?

  答:適當性管理有其合理性

  根據《聯合公告》,在滬港通試點初期,香港證監會要求參與港股通的境內投資者僅限于機構投資者及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餘額合計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的個人投資者。

  對此,上交所表示,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是目前各國資本市場的普遍做法。從投資者保護的角度看,跨境投資涉及到比境內投資更多的風險因素,例如匯率波動風險、國際市場波動、交易制度差異等,對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有一定的要求。因此,在滬港通試點初期實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有其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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