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案新進展 中行前支行行長挪用公款被判15年
- 發佈時間:2014-09-13 14:05:21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程婕)轟動一時的中行“高山案”有了最新進展。昨天,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公開宣判,中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原行長高山挪用公款8億元被判15年。其他涉案人員被告人李東哲犯票據詐騙罪、合同詐騙罪、敲詐勒索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被告人李東虎犯票據詐騙罪、合同詐騙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産人民幣3500萬元,罰金人民幣50萬元。
2005年1月,東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前往中國銀行哈爾濱河松街分行核對存款餘額,發現這家公司在中行河松街支行的人民幣2.933億元存款賬戶顯示只剩下7.31萬元。有同樣遭遇的還有黑龍江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等數家單位。有關部門在清查賬戶時發現,高山早在2000年初便開始對企業存款動了手腳。高山以及該案幕後操縱者李東哲,均于2004年12月31日離開中國逃往加拿大。案發後,高山因涉嫌參與金融詐騙犯罪,被警方通緝。2012年1月,潛逃加拿大7年之久的李東哲從加拿大回國投案自首。7個月後,高山也回國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