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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長江稱對王冬雷提起多項訴訟

  • 發佈時間:2014-09-12 02:31:40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京報訊 (記者李蕾)雷士照明創始人吳長江與董事長王冬雷的“內鬥”不斷升級。繼王冬雷方指責吳長江違規抵押擔保涉嫌“三宗罪”後,吳長江9月11日召開發佈會對此予以否認,並指責王冬雷涉嫌侵吞1億港元。吳長江表示,已經向境內外法院提起多項訴訟,且將於下周赴惠州收復雷士照明惠州基地。

  吳長江否認涉嫌“三宗罪”

  9月10日,王冬雷一方再次公佈吳長江的“罪狀”。即吳長江通過雷士照明(中國)違規為其他公司進行抵押擔保,涉及金額達1.73億元。吳長江因此可能涉嫌“三宗罪”。

  吳長江昨日對此做出否認,並表示這是王冬雷一方對公眾的誤導。

  “吳長江的行為並未導致雷士控股遭受重大損失。所有用於雷士總部大廈項目的貸款,均用在建項目向雷士中國提供了反擔保,在建工程加上土地價值已經超過10億人民幣的價值。”吳長江的律師熊智説。

  吳長江是以雷士照明(中國)總裁的身份召開的此次發佈會。在發佈會上,吳長江還透露,王冬雷涉嫌利用職權侵吞了德豪潤達應當支付給他的一億多港元,涉嫌犯罪。

  “我和王冬雷的換股是分別用現金按照約定購買對方上市公司的等額股值來操作的,在德豪潤達購買我的雷士控股對價中,至今還有一個多億港幣沒有給我。”吳長江稱,經過律師核對,初步了解,這筆款項已經被王冬雷侵吞。

  對此,王冬雷方昨日回應新京報稱,吳長江所指的一億多港元款項是在通過莫須有的事情顛倒黑白、肆意污衊、轉移公眾的注意力。

  吳長江欲收回惠州基地

  吳長江透露,截至目前,已經在廣東、重慶、香港、開曼群島等五個地區對王冬雷提起多項訴訟。訴訟要求王冬雷返還公司印章、證照並禁止其非法使用;並向重慶萬州和南岸公安局提起對王冬雷“尋釁滋事罪”或“擾亂社會秩序罪”的刑事責任控告。吳長江向香港和開曼群島提起的是對王冬雷及雷士控股非法決議的無效訴訟。

  8月29日,在雷士照明召開的臨時股東大會中,吳長江被股東高票投出了董事會。

  “鋻於訴訟正在進行,王冬雷當前代表雷士控股係所作出的一切決議均不當生效,一切行為的效力需等到司法裁判後方能確定。”熊智表示。

  對此,王冬雷方稱,對於吳長江所説的上述訴訟,至今沒有收到任何傳票。

  吳長江方面的人士對新京報透露,下周吳長江將赴惠州收復雷士照明惠州基地。

  對此,王冬雷方昨日稱,吳長江與雷士照明已經沒有任何關係,中國法律是絕不會允許這樣的事發生。

  ■ 相關新聞

  吳長江:當初與王冬雷合作因鬥不過投資人

  新京報訊 (記者李蕾)在2012年吳長江與機構投資人的“內鬥”中,王冬雷曾是吳長江的盟友,在吳長江被罷免雷士照明董事長和CEO後,曾力挺其重返雷士照明。吳長江昨日披露了雙方當初合作的談判細節。

  “2012年我被PE投資人逼宮,無奈之下,求助於王冬雷。當時,我很困難,鬥不過與我矛盾激烈的財務投資人,為此,我請王冬雷出面幫我緩解矛盾並在雷士控股公司表決問題上形成一致行動,以此渡過難關,維繫雷士控股的利益。”吳長江説。

  而當時王冬雷也希望雙方合作,併為此提出條件,首先,幫吳長江重回董事會;同時,雷士照明負責下游,德豪潤達負責上游。

  雙方還為此簽訂了一份合作協議約定,吳長江要通過王冬雷及德豪潤達公司來達到經營管理權的實現,以此避免與其他財務投資股東發生正面衝突。雙方互不干涉對方經營管理。“可王冬雷突然撕毀協議,拼命地想把我徹底踢出局。”吳長江説。

  雷士照明內斗大事記

  2014年8月8日

  雷士照明發佈公告稱,董事會通過決議罷免吳長江的CEO職務,由董事長王冬雷接替。

  8月11日

  王冬雷和吳長江分別在北京和重慶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對方“罪狀”,互指對方要掏空公司。

  8月14日

  王冬雷方宣佈在雷士照明的全部36家省級經銷商中,已經有29家經銷商“倒戈”支援王冬雷。

  8月20日

  雷士照明發佈公告,暫停公司重慶總部的運作,並在惠州公司建立臨時總部。

  8月29日

  雷士照明在香港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就罷免吳長江一事進行表決。

  9月10日

  王冬雷方召開發佈會宣佈吳長江“三宗罪”。

  9月11日

  吳長江召開發佈會否認“三宗罪”,並指責王冬雷涉嫌侵吞1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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