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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財政部聯合發佈推動特色文化産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 發佈時間:2014-08-26 11:3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26日訊(記者 成琪) 為加強對我國特色文化産業發展的規劃引導和政策支援,推進實施特色文化産業發展工程,文化部、財政部于8月13日聯合印發了《推動特色文化産業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的出臺將有助於推動文化産業的轉型升級。

  特色文化産業發展工程是文化部、財政部共同策劃並推動實施的重大文化産業工程,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關於發展特色文化産業和國務院關於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産業融合發展的精神,加快實施《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的重大舉措。《意見》指出,特色文化産業是指依託各地獨特的文化資源,通過創意轉化、科技提升和市場運作,提供具有鮮明區域特點和民族特色的文化産品和服務的産業形態。發展特色文化産業對深入挖掘和闡發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時代價值、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優化文化産業佈局、推動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加快經濟轉型升級和新型城鎮化建設,發揮文化育民、樂民、富民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明確了特色文化産業發展的基本原則、發展目標,強調傳承文化、科學發展,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創意引領、跨界融合,堅持企業主體、市場運作,更好地發揮政府的引導、扶持職能。《意見》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特色鮮明、重點突出、佈局合理、鏈條完整、效益顯著的特色文化産業發展格局,形成若干在全國有重要影響力的特色文化産業帶,建設一批典型帶動作用明顯的特色文化産業示範區和示範鄉鎮,培育一大批充滿活力的各類特色文化市場主體,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特色文化企業、産品和品牌。特色文化資源得到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特色文化産業産值明顯增加,吸納就業能力大幅提高,産品和服務更加豐富,在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推動城鎮化建設、提高生活品質、復興優秀傳統文化、提升文化軟實力等方面作用更加凸顯。

  《意見》確定了發展重點領域、發展區域性特色文化産業帶、建設特色文化産業示範區、打造特色文化城鎮和鄉村、健全各類特色文化市場主體、培育特色文化品牌、促進特色文化産品交易等7項主要任務。根據各地特色文化産業發展現狀和特色文化資源特點,確定重點發展工藝品、演藝娛樂、文化旅遊、特色節慶、特色展覽等特色文化産業;加強對地緣相近、文脈相承區域的統籌協調,鼓勵發展優勢互補、相互促進的特色文化産業帶,建立完善特色文化産業區域合作機制,重點支援絲綢之路文化産業帶、藏羌彝文化産業走廊建設;建設一批文化特色鮮明、産業優勢突出的特色文化産業示範區,形成一批集聚效應明顯、孵化功能突出的特色文化産業基地、園區和集群;將特色文化産業發展納入新型城鎮化建設規劃,建設有歷史記憶、地域特色、民族特點的特色文化城鎮和鄉村;支援特色文化骨幹企業、小微企業、個體創作者、工作室、合作社、協作體等各類特色文化市場主體發展;支援各地實施“一地(縣、鎮、村)一品”戰略,形成一批具有較強影響力和市場競爭力的産品品牌,建立特色文化品牌認證和發佈機制;完善特色文化産品行銷體系,支援特色文化産品參加各類文化産業展會,鼓勵“公司+農戶”經營模式發展。

  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到,為保障特色文化産業發展的順利推進,《意見》明確了加大財稅金融扶持、強化人才支撐、建立重點項目庫、支援拓展境外市場、建立完善交流合作機制等保障措施。具體包括把特色文化産業發展工程納入中央財政文化産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範圍,分佈實施、逐年推進;以培養高技能人才和高端文化創意、經營管理人才為重點,通過多種手段加大對特色文化産業人才的培養和扶持;面向全國徵集具有示範性和帶動性的特色文化産業重點項目,加強對重點項目的組織、管理、協調、支援和服務;對特色文化産品和服務出口、境外投資、行銷渠道建設、市場開拓等方面給予支援;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骨幹企業與地方加強合作,鼓勵建立産學研合作聯盟,完善交流合作機制。《意見》要求各地區結合各自實際,科學研究制定本地區特色文化産業發展專項規劃或配套政策措施,加強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加強宣傳,積極營造全社會支援特色文化産業發展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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