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家日資汽車零部件和軸承企業因價格壟斷被罰約12.4億元
- 發佈時間:2014-08-20 11:26:1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8月20日電(記者安蓓、趙超)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日宣佈,對日本住友等八家零部件企業價格壟斷行為依法處罰約8.3億元,對日本精工等四家軸承企業價格壟斷行為依法處罰約4億元,合計罰款約12.4億元。這是我國反壟斷部門迄今為止開出的最大罰單。
經發展改革委查實,2000年1月至2010年2月,日立、電裝、愛三、三菱電機、三葉、矢崎、古河、住友等八家日本汽車零部件生産企業為減少競爭,以最有利的價格得到汽車製造商的零部件訂單,在日本頻繁進行雙邊或多邊會談,互相協商價格,多次達成訂單報價協議並予實施。價格協商涉及中國市場並獲得訂單的産品包括起動機、交流發電機、節氣閥體、線束等13種。經價格協商的零部件用於本田、豐田、日産、鈴木、福特等品牌的20多種車型。截至2013年底,當事人經價格協商後獲得的與中國市場相關的多數訂單仍在供貨。
據發展改革委介紹,2000年至2011年6月,不二越、精工、捷太格特、NTN等四家軸承生産企業在日本組織召開亞洲研究會,在上海組織召開出口市場會議,討論亞洲地區及中國市場的軸承漲價方針、漲價時機和幅度,交流漲價實施情況。當事人在中國境內銷售軸承時,依據亞洲研究會、出口市場會共同協商的價格或互相交換的漲價資訊,實施了漲價行為。
發展改革委認定,上述企業達成並實施汽車零部件、軸承的價格壟斷協議,排除、限制了市場競爭,不正當地影響我國汽車零部件及整車、軸承的價格,損害了下游製造商的合法權益和我國消費者利益,違反了我國反壟斷法規定。
鋻於兩起案件中,當事人多次達成並實施價格壟斷協議,違法行為持續時間超過10年,違法情節嚴重,發展改革委依法予以從重處罰,同時對主動提供重要證據的相關當事人適用了反壟斷法減輕或免除處罰的條款。
涉案企業均提出了整改措施:一是立即根據中國法律對銷售政策和銷售行為進行整改;二是對公司全體成員進行反壟斷培訓,確保員工行為符合中國法律要求;三是採取實際行動,消除過去違法行為的後果,主動維護競爭秩序,並惠及消費者。
發展改革委表示,將對本次調查過程中發現的其他違法線索繼續深入開展調查,確保公平執法,維護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