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銀行因監控缺陷或遭罰3億美元
- 發佈時間:2014-08-20 01:00:11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外媒報道,英國渣打銀行與美國銀行業監管機構接近達成一項和解協議,前者將支付2億至3億美元罰金,以了結關於其在承諾改進監控工作後仍然無法核查出高風險交易的指控。
據英國《金融時報》援引知情人士稱,紐約金融服務局最早可能于本週宣佈這項和解協議。一旦宣佈,這將成為渣打銀行在兩年內向紐約金融服務局支付的第二筆罰金。報道稱,渣打銀行還有可能同意接受額外的懲戒措施,如延長識別可疑交易的獨立監督機構的合約。
據路透社報道,渣打銀行的發言人拒絕發表評論,紐約州金融服務局的發言人也未對置評要求立即做出回應。
據悉,此次最新調查最初在本月早些時候公佈。渣打銀行首席執行官彼得·桑茲稱,可能的違規行為與2007年交易後監測系統的升級有關,當時的升級“實施不力”,因此系統檢查未能標記出可疑或可能違法的反洗錢交易。
這起最新調查也是2012年渣打銀行與美國監管機構達成和解協議的後續行動。2012年,美方指控渣打銀行違反美國制裁法規定的禁止與蘇丹、伊朗、利比亞和緬甸交易的制裁措施,雙方達成了6.67億美元的和解協議,其中3 .4億美元罰金收歸紐約金融服務局。
作為當時和解協議的一部分,渣打銀行同意引入一家獨立監督機構,以評估該行是否遵守了和解協議,並確保其不再進行被禁止交易。據知情人士向路透社透露,此次最新問題正是由此監督機構發現。不過目前尚不得知在此次調查中具體是哪些交易出現了問題。
《金融時報》稱,高達3億美元的罰金對一個後續和解協議而言是相當高的金額,並且接近紐約州金融服務局在2012年要求的最初罰款金額。這也體現了紐約州金融服務局負責人本傑明·洛斯基的強硬立場,即銀行簽訂了和解協議中的某些條款,就必須嚴格遵守。
自從2012年達成與制裁案相關的和解協議以來,渣打銀行與美國監管方的關係就一直磕磕絆絆。2009年上任的渣打銀行主席約翰·皮斯爵士此前表示,儘管該行承擔了違反制裁法的責任,但是這些行為只是“記錄錯誤”,而非“有意”違反規定。此番言論導致皮斯本人、彼得·桑茲、以及時任渣打銀行財務主管的理查德·丁斯被傳喚至華盛頓並被美國當局嚴厲譴責。此後,皮斯被迫向投資者和該行職員道歉,承認他的言論“在法律和事實上均不正確”。
此次代價高昂的和解協議將是對渣打銀行的又一次打擊。相比其他投行,渣打銀行在金融危機期間幾乎未受衝擊,並且10多年以來的年均利潤以兩位數百分比的速度增長。不過,渣打銀行的業績在近期下滑,今年 上 半 年 該 行 的 稅 前 利 潤 下 滑20%,其股價在過去18個月中也下跌了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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