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維良系統闡述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
- 發佈時間:2014-08-12 07:38:00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礎。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可圍繞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等4大重點領域,從築牢信用記錄和信用共用基礎、健全激勵制約機制、加強誠信文化建設等方面出發,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構築誠實守信的經濟社會環境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建立健全社會徵信體系,褒揚誠信,懲戒失信。近日,國務院發佈實施《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這是我國首部國家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專項規劃,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義,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工作指明瞭方向。
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意義重大
社會信用體系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礎性工程,既有利於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規範市場秩序,也是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更好做到“放”“管”結合的必要條件。在深化改革的進程中,加快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對於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基礎。市場經濟本質上是信用經濟。要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必須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打造良好的市場信用環境。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推動經濟轉型升級、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的迫切要求。誠信缺失,“山寨”盛行,創新、創造、創業的活力則難以充分激發,人才、技術、資金等要素也無法有效集聚和優化配置。要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建設創新型國家,必須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解決經濟發展中突出的誠信缺失問題。
此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還是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有效途徑,是轉變政府職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重要舉措以及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高社會道德水準的重要抓手,必須調動全社會的力量,形成合力,營造誠實、自律、守信、互信的社會信用環境。
二、建立全覆蓋的社會信用體系
社會信用體系涉及經濟社會各個方面,涵蓋政務、商務、社會、司法各個領域。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既要全面推進,也要突出重點,緊緊扣住“四大領域”。
政務誠信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關鍵。政務誠信是整個社會誠信的風向標。加快推進政務誠信建設,要進一步堅持依法行政,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嚴格履行政府向社會作出的承諾,接受社會監督。把政務履約和守諾服務納入政府績效評價體系,建立公務員誠信檔案,不斷提升政府公信力,樹立公開、公平、清廉的誠信形象,建設信用政府。
商務誠信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點。當前,大量違法失信現象集中發生在商務領域,給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造成巨大損失。堅決遏制商務領域失信行為頻發、高發態勢,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亟須解決的突出問題。深入推進商務誠信建設,要在商務交往的各個領域加強市場主體信用記錄建設,建立嚴重違法失信“黑名單”,發揮政府各部門和社會各方面作用,對違法失信者實施聯合懲戒,提高失信成本,使其“一處失信、處處受限”。通過這種機制,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加強自律,守法經營,保持良好信用。
社會誠信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個人的誠信狀況直接影響著整個社會的誠信水準。加強社會誠信建設,最根本的還是要從個人誠信做起。要通過教育,讓誠實守信的理念深入人心,使講信用成為每個公民的自覺行動;通過制度,讓守信者得實惠,失信者受制約,使講信用成為理性、必然的選擇。
司法公信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大力推進司法公信建設,要加大資訊公開力度,全面推進“陽光辦案”、“陽光執法”,依法公開生效裁判文書和失信被執行人資訊,建立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和律師、公證員等司法服務人員信用檔案,不斷加強和完善內、外部監督,實現以監督促公平、促公正、促公信。
三、築牢信用記錄共用基礎
健全社會成員信用記錄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基本要求,建立覆蓋全社會各領域的信用資訊系統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性工程。當前,必須充分發揮行業、地方和市場的力量,把信用記錄建設和信用資訊系統建設作為最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加緊推進,實現跨地區、多部門信用資訊共用應用。
一是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信用記錄。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健全信用資訊採集機制,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職責過程中,及時、準確、完整地記錄有關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基礎資訊和信用記錄,納入本部門信用資訊系統,確保每一個社會主體在任何地方、任何領域的信用行為,都在資訊系統中留下準確、可追溯的記錄。同時,鼓勵徵信機構、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結合行業實際,發揮自身優勢,共同推動信用記錄建設。
二是要積極推動信用資訊公開和共用。信用記錄依法應當向社會公開的,要及時公開,併為社會查詢提供便利;根據需要應當部門間共用的,要建立信用資訊交換共用機制,按照共用目錄和統一標準,及時交換共用,提高行政效能。在各地區、各部門信用資訊系統互聯互通基礎上,建立全國統一信用資訊平臺,逐步納入金融、工商登記、稅收繳納等信用資訊,形成全社會高度覆蓋、充分共用的信用記錄。鼓勵徵信機構在收集政府部門已公開的信用資訊基礎上,依法採集其他信用資訊,整合形成更加完整、詳實和鮮活的信用檔案。
三是要推動信用記錄在全社會的廣泛應用。積極支援徵信、評級等信用服務機構利用信用資訊,開發滿足市場需求的信用産品。政府部門帶頭,在行政許可、政府採購、科研管理、幹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申請政府資金支援等領域,率先使用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同時,要出臺相應的政策措施,引導市場和社會廣泛應用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通過宣傳、教育、培訓、輔導等方式,不斷強化信用風險防範意識,逐步形成使用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的習慣和機制。
四、健全激勵制約機制
發動全社會的力量,對守信者進行聯合激勵,對失信者進行聯合懲戒,這是社會信用體系得以發揮作用的核心機制。通過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務和經濟社會各領域的廣泛應用,使誠實守信者得到激勵和鼓勵,讓違法失信者受到約束和懲戒,引導全體社會成員自覺守信。
要健全守信激勵機制。對誠信企業和模範個人給予表彰,通過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提高守信者的社會聲譽和商業信譽,使其增加市場交易機會,降低交易成本,獲得實實在在的好處。同時,在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過程中實施優先辦理、簡化程式等“綠色通道”支援激勵措施,強化褒揚誠信的政策導向。通過採取各種市場性、社會性和政策性激勵措施,使守信者處處受益,路路暢通。
要健全失信懲戒機制。建立各行業“黑名單”制度和市場退出機制。在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實施信用分類監管。引導行業組織對違規失信的會員實行警告、通報批評或公開譴責。發揮群眾評議討論、媒體批評報道等作用,形成社會震懾力。通過構建行政監管性、市場性、行業性、社會性懲戒相結合的全方位懲戒體系,依法依規大幅度提高失信成本,使失信者處處受限、寸步難行。
五、加強誠信文化建設
誠信宣傳教育與誠信文化建設是引領社會成員誠信自律、提升社會成員道德素養的重要途徑。要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將誠信教育貫穿公民道德建設和精神文明創建全過程,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教育,在全社會形成“以誠實守信為榮、以見利忘義為恥”的良好風尚。在各級各類教育和培訓中進一步充實誠信教育內容,大力開展信用宣傳普及教育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村屯、進家庭活動。充分發揮電視、廣播、報紙、網路等媒體的宣傳引導作用,組織開展“誠信活動周”、“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6·14”信用記錄關愛日等公益活動,結合道德模範評選和各行業誠信創建活動,樹立社會誠信典範,使誠實守信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追求。
六、開展多形式試點示範
開展試點示範是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有效措施。社會各方面都應結合自身實際,廣泛開展各類信用建設試點示範工作。比如,廣泛開展“信用城市”創建工作。把“信用城市”創建作為“文明城市”創建的重要內容,以建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推動應用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培育發展信用服務機構為重點,加快地方信用體系建設。廣泛開展以縣(市、區)、園區、社區、鄉鎮和企業為單元的信用建設試點,發揮各級、各類載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共同推動信用建設。廣泛開展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的試點示範工作。積極推動法院執行、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産、稅收徵繳等重點領域的信用建設,形成共同推動的合力。通過各地區、各部門、各領域的探索實踐,為推動全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積累經驗、提供示範。(作者: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連維良 原文刊載于《經濟日報》8月12日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