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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士照明狗血劇:沒有盟友只有利益

  • 發佈時間:2014-08-12 02:30:50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 投資觀察

  股權不對等,權力必然不對等,一方擁有超過20%的股權,一方只有不到3%的股權,王冬雷與吳長江之間,所謂的盟友關係,只是一種表面現象。

  雷士照明上演了一齣“狗血劇”:兩年前,創始人吳長江遭遇資本方逼宮,數月後,德豪潤達董事長王冬雷出面,支援吳長江,吳避免了被驅除,保留了CEO職務。但雙方的盟友關係在8月8日被踢爆,王冬雷親自驅除吳長江,並放言,如果不這樣做,雷士照明活不過兩年。

  吳長江是雷士照明的創始人,但自從在香港上市,這家公司就不再是“吳長江的”企業。一家公司既然上市,就成了一個公開的利益博弈場。創始人從市場上兌換了大量的利益,必然要出讓或放棄公司的部分控制權,同時,還要接受投資方的考驗和挑剔。

  投資方,掌握著的股權,類似“選票”,掌握著高層的任命。儘管上市後吳長江還是董事長和CEO,但實際上,隨著他的股權的稀釋,他已經逐漸成為打工者,或者説,在向職業經理人過渡。一個企業的創始人,從創業者到打工者的轉變,既可以看作是成功,也可以看作是失敗,評判標準,要看他對從這個過程中獲得的利益是否滿意。

  在這個過程,創始人與投資方産生一些矛盾和摩擦,並不奇怪。

  吳長江與投資方的矛盾,顯然比較大。

  2012年5月,吳長江遭到罷免,在上市公司的職務被“一擼到底”。公司的投資方,驅除了吳長江。其時,吳長江在公司仍然擁有超過10%的股權,但已經不足以與資本方抗衡。但作為重要股東之一,吳長江依然有較多的資源,與投資方進行“權力鬥爭”。因此,在他遭遇罷免的大約半年內,雷士照明持續動蕩,出現了工人罷工、經銷商另立門戶、供貨商停止合作等等亂局。

  平息這場動蕩的,還是資本與股權。當年12月,德豪潤達以16.5億港元,收購了雷士照明超過20%的股權,一躍成為公司的老大——擁有最大的股權,擁有最大的話語權。德豪潤達的董事長王冬雷自稱是吳長江的“救命恩人”,因為,這場收購之後,吳長江委任為CEO,重新執掌雷士照明。

  但這場收購,看似王冬雷與吳長江結為了盟友,但實則為接下來的驅除吳長江埋下了伏筆——德豪潤達擁有的超過20%的股權,11.8%是從吳長江手中收購的。也就是説,從那時候起,只剩下2.54%股權的吳長江,基本上成為了一個打工者。

  股權不對等,權力必然不對等,一方擁有超過20%的股權,一方只有不到3%的股權,王冬雷與吳長江之間,所謂的盟友關係,只是一種表面現象。按照股權力量對比,吳長江必須聽命于王冬雷一方,這種聽命,幾乎與王冬雷一方的對錯無關,只與股權和權力有關。一個打工者聽命于老闆,是一種義務。老闆與打工者結盟,幾乎不太可能。而“老闆”開除一個讓他不滿意的“打工者”,則是分分鐘的事情。

  那麼,吳長江做了什麼讓王冬雷不滿的事情了呢?截至目前,真相如同羅生門,雙方各説各的道理。王冬雷一方説吳長江涉嫌從雷士照明向其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公司進行利益輸送;吳長江則否認這一指控,並指出對他的罷免不符合程式,不具有效力。

  這些言語上的爭執甚至8月8日下午雙方在辦公室發生的肢體衝突,説明當初所謂的盟友關係以及“救命恩人”的説法,在利益面前,多麼不堪一擊。

  □王海濤(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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