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經營監管辦法》9月起施行
- 發佈時間:2014-08-11 06:20:54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北京8月10日訊 記者林火燦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醞釀已久的《煤炭經營監管辦法》已于日前正式出臺。《辦法》明確,煤炭經營應取消不合理的中間環節;國家提倡有條件的煤礦企業直銷,鼓勵大型煤礦企業與耗煤量大的用戶企業簽訂中長期直銷合同。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辦法》將於9月1日起正式施行。《辦法》要求,從事煤炭運輸的車站、港口及其他運輸企業不得利用其掌握的運力作為參與煤炭經營、謀求不正當利益的手段。行政機關禁止設立煤炭供應的中間環節和額外加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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