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經營管理辦法》出臺鼓勵直銷 難改煤市低迷
- 發佈時間:2014-08-07 07:47:28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陳晶
8月6日,國家發改委發佈《煤炭經營監管辦法》(簡稱《辦法》),明確禁止煤炭經營主體銷售或進口高灰分、高硫分劣質煤炭,鼓勵大型煤礦企業與耗煤量大的用戶企業簽訂中長期直銷合同,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這只是近期政府煤炭“脫困”組合拳的一部分。自7月31日全國煤炭行業脫困工作會議召開以來,調減産量、提升價格、加快小煤礦退出等措施密集推出,據記者了解,後續還將有扶持政策出臺。雖然煤炭市場跌勢有所緩解,但在業內人士看來,單靠這些政策扶持實現回暖難度較大,關鍵還要靠國內經濟發展和煤炭供需格局的改善。
此次發改委發佈的《辦法》,與2013年12月6日發佈的《煤炭經營監管辦法(修訂稿)》相比,新增了幾項重要條款,提出有關行業協會引導煤炭經營主體加強自律,配合煤炭經營監督管理部門開展工作,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與此同時,要禁止不正當競爭、銷售或進口高灰分、高硫分劣質煤炭,以及向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等範圍內單位或個人銷售不符合規定標準的煤炭。
值得注意的是《辦法》強調,煤炭經營應取消不合理的中間環節。國家提倡有條件的煤礦企業直銷,鼓勵大型煤礦企業與耗煤量大的用戶企業簽訂中長期直銷合同。
“這次新增加的內容,意在引導煤炭行業經營主體加強自律,維護煤炭市場穩定,緩解部分煤炭企業虧損問題。”一位煤炭貿易商認為。
截至2014年6月底,我國已有9個省份出現煤炭的全行業虧損,36家大型企業中有20家企業虧損,9家企業處於盈虧邊緣,全國煤炭企業虧損面超過70%。
8月4日,國資委發佈通知,要求煤炭企業依法合規組織生産,小煤礦加快退出。中國煤炭工業協會也組織召開了14家特大型煤炭企業座談會,形成了幾點共識,一是控制總量,全國下半年煤炭産量需調減10%以上;二是降低庫存,大型煤企要在6月底基礎上減少50%;三是規範煤炭進口;四是建立自律機制。
作為龍頭老大的神華率先響應,宣佈今年限産5000萬噸,減銷6000萬噸,同時上調8月動力煤長協參考價(北方港平倉價)至489元/噸,政策恢復到年初制定的優惠政策,其他政策一律取消。中煤能源也緊隨其後,將5500大卡及以下煤種價格上調4元/噸,同時繼續執行硫分優惠和量大優惠政策。
受此影響,8月6日,秦皇島海運煤炭交易市場發佈的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報收于482元/噸,比前一報告期下降了7元/噸,繼續刷新2010年10月13日發佈以來的最低記錄。不過降幅略見收窄。
“神華調減的主要為外購煤的貿易量,自産煤的數量並沒有明顯變化。而且6月到7月神華自由銷售虧欠,銷售本身就有影響。所以此次政策出臺,預計對後期市場影響有限。”汾渭能源分析師王旭峰表示。
息旺能源分析師鄧舜也認為《辦法》主要以提倡行業自律、公平競爭和保障煤炭穩定供應為主,這種國家層面的倡導以及季節性的供需關係改善,在短期內會對國內煤炭市場起到一定的穩定作用;但從中長期來看,中國煤炭産能過剩、進口煤量高位徘徊與中國經濟下行、環保壓力導致煤炭需求減少之間的根本矛盾仍難以解決,國內煤價弱勢運作的格局將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