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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發佈促進網際網路金融20條

  • 發佈時間:2014-08-11 05:29:43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深圳、廣州、武漢等地先後亮明對網際網路金融的態度並頒布相關政策之後,日前,金融業重地上海市關於網際網路金融發展的引導支援政策也應聲落地。

  8月7日,上海公佈了《關於促進本市網際網路金融産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全國首個地方版網際網路金融的規範指導意見,明確允許主要從事網際網路金融業務的企業在名稱中使用“網際網路金融”或“網路金融”字樣,為不少網際網路企業“扶正”了一直以來的身份。

  據了解,《意見》共20條,一方面全面明確網際網路金融的定義,劃定了網際網路金融的表現形式,另一方面在市場準入、産業導向、信用體系建設方面都出臺了具體的引導支援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還將特別加強網際網路金融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支援網際網路金融企業充分利用各類信用資訊查詢系統,規範信用資訊的記錄、查詢和使用;支援信用服務機構建設網際網路金融信用資訊服務平臺。

  “上海要用‘網際網路思維’發展網際網路金融,更著重于制度創新和環境營造,在基礎設施建設、人才培養、法制環境、政策配套等方面營造最佳‘土壤’。”上海金融服務辦表示。

  而對於上海的網際網路金融業內企業來説,《意見》落地一方面是地方政府的態度明確,另一方面對未來行業的發展方向也做出了更明確的指引。“意見的發佈讓包括匯付天下在內的上海網際網路金融企業受到極大鼓舞,讓大家看到政府支援網際網路金融的態度。”上海第三方支付企業匯付天下總裁周曄説。

  網貸之家CEO徐紅偉表示,《意見》的發佈,對網貸行業是一大重大利好消息。上海作為中國的金融中心、金融“風向標”,本次率先出臺了促進網際網路金融發展意見,對全國的地方政府都有標桿和示範效應。

  網際網路金融將獲專項資金支援

  作為網際網路金融重地,上海的網際網路金融有著龐大的體量。據了解,2013年上海網際網路金融營收近200億元,其中第三方支付收入超過165億元,逾80%;金融資訊類收入近30億元,P2P行業收入超4.5億元。

  一直以來,網際網路金融的監管相對來説還不成熟,而此次頒布的滬版網際網路金融20條除了明確此前不夠確定的方面,還增加了不少亮點。

  《意見》首先明確的是網際網路金融的表現形式。《意見》中明文規定,網際網路金融公司既包括以網際網路為主要業務載體的第三方支付,金融産品銷售與財富管理,金融資訊與金融門戶,金融大數據採掘加工,網路融資與網路融資仲介等新興、新型金融業態,也包括持牌網際網路金融機構,以及各類持牌金融機構設立的主要從事網際網路金融相關業務的法人機構或功能性總部。這也為不少網際網路金融企業“正名”。

  而在産業導向方面,上海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專項資金、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專項資金等財政資金將對網際網路金融領域的新興業態和創新模式予以重點支援。支援有條件的網際網路金融企業進行軟體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等方面認定,按照規定享受相關財稅優惠政策。

  此外,在加大政策支援中,意見稱,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發展網際網路金融業務,申請有關業務許可或經營資質;拓寬網際網路金融企業融資渠道;支援持牌金融機構向網際網路金融領域拓展轉型等。

  除了大方向上的引導,《意見》還明確提出為相關企業提供資金上的支援,如財政和創業引導基金等。除了資金,《意見》還明確要給予“場地”上的支援,有條件的區(縣)可建網際網路金融産業基地(園區),網際網路金融企業合理集聚。

  多城市跟進網際網路金融引導政策

  事實上,隨著網際網路金融的火爆及迅速成長,不僅僅在上海,全國各大城市相應監管部門都加緊了對網際網路金融監管規則的制定。據媒體報道,日前武漢市金融辦主任方潔也透露,武漢模式的網際網路金融産業發展《意見》13條即將出臺。

  據了解,在剛剛形成的《武漢市政府關於支援網際網路金融産業發展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內容涵蓋了武漢市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思想、政策措施、工作機制、行業基礎設施建設和發展環境營造,以及武漢在引導網際網路金融規範發展、防控相關領域金融風險方面的打算和舉措。

  而武漢和上海對網際網路金融的引導支援政策並不算領先。此前深圳、廣州、天津開發區、昆明、南京、上海等地出臺網際網路金融意見,支援網際網路金融産業健康發展,政策均涉及對網際網路金融企業落戶的具體資金獎勵。

  據了解,就在今年3月份,深圳市政府剛剛出臺了《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支援網際網路金融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也表示將大力推動推動網際網路金融發展,並提出多項支援政策,加大對網際網路金融企業的落戶獎勵。

  緊接著,今年6月份,廣州市也出臺了《廣州市支援網際網路金融創新發展試行辦法》向各相關部門和企業進行意見徵集。試行辦法對廣州網際網路金融企業的設立、租賃辦公用房、業務創新、提供融資服務以及人才引入方面均給予一定的獎勵補貼。如年度繳納稅收達到500萬元以上的網際網路金融企業參照此前廣州對於金融機構的獎勵政策,獎勵額度最高可至1200萬元。

  對於接連出臺的地方政府支援政策,業內人士表示,各地對網際網路金融監管政策的出臺是對行業的重大利好消息,意味著以P2P網貸為代表的網際網路金融得到了包括上海在內的各級地方政府支援,對全國的網際網路金融的監管都有標桿和示範效應。

  南方日報記者 陳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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