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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公眾號不得隨意轉發時政新聞申請微信號必須實名認證

  • 發佈時間:2014-08-08 08:35:58  來源:今日早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昨發佈“微信十條”,要求恪守“七條底線”

  個人公眾號不得隨意轉發時政新聞

  申請微信號必須實名認證

  □本報記者 莊鄭悅

  如今,朋友圈和公眾號發展迅猛,也逐漸成為謠言及違法資訊的集散地。甚至有專業人士認為,“微信朋友圈偽科學、謠言橫行及誘導分享行為已經發展到了‘不能忍’的地步”。

  昨日,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正式發佈《即時通信工具公眾資訊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簡稱“微信十條”),規範以微信為代表的即時通信工具公眾資訊服務,要求恪守遵守法律法規、社會主義制度、國家利益、公民合法權益、公共秩序、社會道德風尚和資訊真實性等“七條底線”。

  與此相關,騰訊昨天的股價低開低走,收盤時跌了3.4%。

  背景

  傳謠整治後又抬頭

  “微信十條”所稱的即時通信工具,主要指微信、微米、易信、來往、米聊、陌陌、時光譜等各類基於網際網路,特別是移動網際網路面向終端使用者提供即時資訊交流服務的應用。

  今年5月27日,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就曾與工信部、公安部等部門聯手,針對移動即時通信工具,在全國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專項治理行動。至少有31家謠言資訊較為集中、沒有採取管理措施的網站被關停整改。

  不過此後,傳謠行為又有所抬頭,近的就有那條為魯甸災區同胞祈福、“曬愛心”的微信。昨天微信業務有關負責人向記者證實,這條祈福微信確有詐騙身份資訊嫌疑,一旦點擊,會跳轉到不同的行銷號。

  “目前我們已經遮罩該連結跳轉。”微信工作人員稱會進行相應的處理。

  此前,幾乎微信用戶在朋友圈都看過這樣的帖子:“拐賣小孩的人販子進城,要看好小孩”、“學生放學後被拐,老師求救”、“使用微波爐致癌”、“小龍蝦是蟲,不是蝦”、“按耳朵可以緩解心絞痛救命”、“撿到高考考生准考證”……這些帖子得到廣大微信用戶主動轉發,病毒式傳播影響深遠,微信運營團隊及各地監管部門證實,上述資訊全部為謠言。

  昨日,騰訊官方對“微信十條”第一時間表態稱,已對根據國信辦新出臺的即時通信工具管理規定做了深入的研究,規定的主要意圖是抵制謠言等不良資訊在網際網路上的傳播,並對謠言的源頭進行查證和嚴懲,從而建設一個安全,健康的網際網路環境。對此騰訊非常認同,也一直對謠言等進行長期、堅決的打擊。

  焦點

  一般公眾號不能隨便發佈、轉載時政新聞

  規定:公眾賬號進行審核並分類備案。新聞單位、新聞網站開設的公眾賬號可以發佈、轉載時政類新聞,取得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資質的非新聞單位開設的公眾賬號可以轉載時政類新聞。其他公眾賬號未經批准不得發佈、轉載時政類新聞。

  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移動網路管理局局長徐豐介紹,騰訊公共賬號已達580萬,多為政務、商務類,涉及媒體發佈類的比例不高,不超過1%。

  騰訊回應,對現有公眾賬號,騰訊不會進行大規模封號,只是希望公眾賬號的使用者今後要根據《規定》和公眾平臺運營規則的要求,自我規範、自我約束、自行選擇恰當的發佈內容。一旦發佈違規內容,騰訊將會依據《規定》和公眾平臺運營規則進行相應處理。

  易信方面也表示,這次規定的出臺對規範使用即時通信工具過程中的行為有一定約束性,對易信以及整個行業的發展都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昨天,對“其他公眾賬號未經批准不得發佈、轉載時政類新聞”這句話,網友討論得比較多:“一般的公眾號”要到哪去申請批准?對此,記者了解到,此次規定並沒有詳細説明執行細則,例如時政新聞怎麼界定、包不包括時政類評論等,尚無人能解答。

  公眾號、個人號必須實名認證

  規定:進一步貫徹實名制,推行“後臺實名、前臺自願”的原則,要求即時通信工具服務使用者通過真實身份資訊認證後註冊賬號。

  是不是以後聊天都要實名了呢?有不少網友提出疑問。

  徐豐對此條的解釋是,要求“後臺實名、前臺自願”。也就是説,在公共賬號註冊過程中,後臺要求完全真實身份資訊,但前臺可以有個性化的名字,自己決定是否使用真實名稱。實名制標準要求持身份證照片、綁定手機號、綁定銀行卡,這三項標準符合一種即可。

  有律師對此發表評論:“之前的實名制,是要求向公眾發佈資訊的用戶實名,而這次規定最大的突破是,個人點對點的即時通訊賬號也要實名制。這是之前的法律法規中都沒有的。”

  而關於微信公眾平臺的實名制,騰訊對記者回應稱,“其實已經採取了實名制。”註冊公眾賬號時,運營者必須提交如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同時上傳本人手持證件的清晰照片。

  而現在,個人註冊微信公眾賬號時,也必須提交有效身份證件,同時上傳本人手持證件的清晰照片;機構註冊公眾賬號時,要提交企業營業執照等相關資質證明,經過確認比對後方可開通公眾賬號。

  “因此,規定的出臺對微信公眾賬號的註冊流程並沒有什麼改變。”騰訊官方這樣對記者説。

  同時,易信對此條規定回應稱,這一條例是對行動通訊工具領域的一次規範,實行實名制、規範群組管理、實行綁定手機號碼等方式進行用戶真實身份資訊註冊,不僅不會侵犯個人隱私,而且對整個行業的發展都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記者也就此詢問了“來往”。“來往”官方則回復:“來往所有公眾賬號內容均嚴格按照國家法定法規要求執行。”

  分析

  普通用戶受影響不大

  騰訊官方告訴記者,此次規定的出臺,對普通微信用戶影響不大。

  “《規定》第二條明確了管轄範圍,是在我國境內從事即時通信工具公眾資訊服務。而公眾資訊服務,是指通過即時通信工具的公眾賬號及其他形式向公眾發佈資訊的活動。因此,《規定》針對的僅是公眾賬號部分,其他功能不在這個規定規範範圍內。”

  昨天,被稱為“中國部落格教父”的方興東也表示:“我覺得這個規定總體上是適度的,強調了發展和管理,兩個角度並重。規定主要體現在服務商的資質要求,和對公眾賬號發佈和轉載新聞的許可權。所以對於廣大用戶,沒有太大影響。”

  方興東認為,像實名制,因為微信主要基於手機註冊,包括微信支付的銀行卡綁定,本身已經實現實名制。“七條底線”也是常規的要求,沒有設置新的門檻。

  《金融時報》FT中文網專欄作家徐達內對此次事件評價説,微信比微網志更容易産生謠言,因為微網志是半陌生的社交圈,比如名人説錯了,網友就會反駁他,但微信都是熟人圈,有時候礙于情面,哪怕他説錯了,也不好意思反駁。

  “感覺這次主要是針對公眾號而不是朋友圈,因為微信公眾號類似于媒體、廣播,有自媒體的屬性,而朋友圈更多的是社交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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