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證券內幕交易案開審 被告稱案件不應被受理
- 發佈時間:2014-08-06 10:02:3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光大證券內幕交易責任糾紛案5日上午9點在上海二中院開庭,不過被告方代理律師否認光大證券存在內幕交易行為,並稱案件不應該被受理。
雙方今天在法庭上爭議的焦點主要為:第一、光大證券是否存在內幕交易;第二、內幕交易行為人是否具有主觀過錯;第三、投資者的經濟損失與行為人的內幕交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第四、內幕交易行為給投資者造成了經濟損失。
不過,光大證券代理律師否認該公司存在內幕交易行為。被告代理律師在辯護中稱,此案的受理程式存在異議,部分投資人用不同的訴訟事由同樣的名義提起訴訟,這是不應該被受理的。
此外,被告方代理律師還表示,本案不具備前置程式,根據相關法律,本案應具備相關部門出具的文件來作為前置程式。而目前,證監會僅對光大證券涉嫌內幕交易做出處罰決定。
被告代理律師認為,光大證券地內幕交易與投資者損失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因光大證券異常交易而蒙受損失的投資者,有部分是因為看到股指上漲後進行了不理智的交易,這種責任應該由投資者自擔,經濟損失不應由光大證券承擔,投資者也無權索賠。
本案其中一位原告律師嚴義明認為,光大證券當天上午的烏龍操作導致股指大幅度上升,只有其內部知道該上升是不可持續的,之後必將下跌而導致有所虧損,但社會公眾並不知情,因此光大證券存在內幕交易行為。
此外,光大證券原董秘梅鍵在公司內部對交易達成一致後,仍然對外否認,作為法定資訊披露人,梅鍵的行為説明光大證券涉及虛假陳述。而光大證券集中資金及資訊優勢,大幅操縱股價獲得巨量利益,此舉涉嫌價格操縱。
央廣網財經記者從上海二中院獲悉,本次向光大證券索賠的投資者總數達到61人,共有4位代理律師代理此案。據估計,本案的案值超過1000萬,由於人數眾多,今日庭審為61件,明天繼續開庭審理。
2013年8月16日11點05分開始,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門自營業務在使用其獨立的套利系統時出現問題導致上證指數一分鐘內漲超5%,盤中逼近2200點,數十隻權重股瞬間封漲停。,該事件後來被稱為“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
事件發生後,光大證券總裁徐浩明辭職。隨後證監會沒收光大證券違法所得8721余萬元,並處以5倍罰款,罰沒金額總計5.23億元。相關責任人員徐浩明、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分別給予警告、罰款60萬元並終身證券期貨市場禁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