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混合所有制改革給銀行帶來多種所有制優勢嫁接
- 發佈時間:2014-08-06 09:19:19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發端于7月底的這一波股市連續上漲行情,主要就是由銀行股拉動的。而銀行股上漲又主要是受“新金十條”政策推出、流動性寬鬆、滬港通以及商業銀行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趨向的推動。從眼下的形勢看,交通銀行或開啟國有銀行混合所有制試點的先河。下一步,混合所有制將是商業銀行改革的方向和目標。那麼,混合所有制究竟能給現代商業銀行帶來怎樣的質變呢?
所謂混合所有制,既是一種社會經濟成分,又是一種企業資本組織形式。它是股份制的一種形式,既包括公有制經濟,又包括非公有制經濟,是不同所有制經濟按照一定原則實行聯合生産或經營的經濟行為,是適應我國現階段所有制結構的特殊形態的股份制,是已被證明行之有效的公有制的實現形式。早在1997年黨的十五大召開時,中央就提出要探索基本經濟制度的具體實現形式。而且,十五大提倡國有企業實行股份制改造、發展不同經濟成分交叉持股的股份制企業,一個重要目的就是為了擴大公有資本的支配範圍,增強公有制的主體地位,提高國有經濟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能力。去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推動國有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並且提出,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有利於國有資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競爭力,也有利於各類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這是新形勢下堅持公有制主體地位,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的一個有效途徑和必然選擇。這些政策,都是同十五大的精神一致的。
對商業銀行而言,進行混合所有制改制本身就是對現代銀行制度的一種完善與提升。所謂現代銀行制度,是以現代産權理論為依據,以公有制為基本形式的一種適應市場經濟和金融資源配置要求,産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企業法人制度。其主要特徵為産權的股份制,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業務回歸於自然的無界限性以及資産負債、表內表外風險與收益的對立統一性等。由此可見,現代銀行制度是一個有機整體,其核心是建立規範的公司治理結構,而且注重協調推進戰略規劃、組織機構、業務流程、激勵約束、風險管理等各方面改革,提升對銀行客戶服務能力和市場競爭能力。
實際上,追溯300多年來西方現代商業銀行制度的建立歷史,由於西方各國的工業化所經歷的時間和發展程度不同,以及商業銀行産生和發展所處的宏觀體制和微觀運作基礎的差異,在業務範圍和特點上存在著多種銀行制度,比如有單一銀行制與全能銀行制,還有集團銀行制、連鎖銀行制等。但無論哪種銀行制度,其公司治理結構都是要求必須健全和規範的。而我國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自2003年底才正式啟動,改革的核心是建立現代銀行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至今,農、工、中、建、交五大國有商業銀行已經相繼完成財務重組,建立現代公司治理機制和現代銀行制度,引進戰略投資者,實現了“三會一層”內部制衡機制的有效運轉,並先後在境內外資本市場掛牌上市,管理能力、服務水準和價值創造力都有了實質性的提升。
不過,隨著中國利率市場化、金融脫媒、行業準入放開、引入的外資金融機構增多以及網際網路金融崛起等外部經營環境深刻變化,商業銀行已經並將持續面臨存款增長放緩、利差進一步收窄、風險壓力上升、資本補充壓力加大等挑戰和衝擊。要應對這些挑戰和衝擊,就必須要通過進一步加大金融業改革力度,使大型銀行尤其是國有股份制銀行在現代銀行制度建設方面進一步升級和規範,而這種升級和規範的突出標誌就在於混合所有制改革上。因為儘管目前國內的上市銀行都已兼具國有和私有股東,商業銀行在股權結構上也已有混合所有制之“名”,但尚未完全達到混合所有制之“實”,離充分市場化的現代商業銀行運作機制尚有較大差距。在公司治理上,商業銀行普遍存在董事會的決策功能不足、內部制衡機制不夠健全。而且,除了已經上市的銀行、券商之外,金融國資深化改革相對滯後,這些都需要通過改革進一步加以完善。
相比較,混合所有制突破了單一所有制的局限,實現了公有和私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所有制的優勢嫁接,同時抵消了各自的劣勢,是一種功能優勢互補的最適宜市場經濟發展的銀行制度。而且,在混合所有制條件下,國家根據銀行的性質,可依據具體情況實行控股經營或參股經營。無論股份比例的大小,國家與普通投資人一樣可享受平等的權利,真正實現了財産組織的社會化、産權結構多元化、銀行財産法人化、出資者責權有限化、管理制度科學化。這些都是混合所有制改革能給現代銀行帶來的實實在在的質變。
為此,下一步的銀行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著力研究和解決以下幾個問題。一是探索引入多元化投資主體。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要求,在充分保證國有資本對國有股份制銀行控股權和控制力的前提下,探索引入多種所有制形式的資本及其他投資主體,形成更加靈活和多元的股權結構。需注意的是,在多元的股權結構中,要逐步降低國有股的持股比例,改變國有股份一股獨大問題,保持股權結構均衡,但還要堅持國有控股地位。二是穩步推進員工持股計劃。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上市銀行特別是國有股份制銀行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在政策上已無障礙。
下一步,商業銀行應探索在國家有關部門的指導下,適時推出或持續完善員工持股計劃,一方面使員工分享國有銀行改革的成果,另一方面發揮員工股東的監督和制衡作用。三是應該加大對金融國資改革的重視程度,通過把中央匯金辦成金融控股公司的辦法,實現對金融國資的市場化運作。或是通過建立人民信託基金的辦法,強化所有者的權利,弱化出資人代表的權利。在監管方面,由央行牽頭的金融監管協調部級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對資産規模龐大的金融國資的市場監管。
(王勇 作者係中國人民銀行鄭州培訓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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