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慧星:住宅用地續期是否收費由全國人大決定
- 發佈時間:2016-05-04 09:31:26 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張少雷
近日,就《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問題,我國著名民法學家梁慧星撰文,回顧了《物權法》起草中關於“自動續期”規定的立法討論過程,並強調了解決問題的路徑。
他回顧介紹,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問題,在當時立法過程中經歷了幾步變化,從三次審議稿“期滿申請續期,續期付費”,到四議稿“自動續期,續期付費由國務院規定”,再到最終“自動續期,付費留待將來慎重研究”。他特別指出,“慎重研究”的研究主體,是指立法機關即全國人大常委會自身,而不是國務院或者別的機關。
梁慧星談到,《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關於住宅用地期滿自動續期的規定,由此確定。可見,本條立法機關的意思是:鋻於住宅用地使用權續期後是否支付土地使用費問題,關係廣大群眾切身利益,需要慎重對待,目前本法不作規定,留待將來根據實際情況再作慎重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