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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揚:防範負債風險須從三方面“去杠桿”

  • 發佈時間:2015-12-07 00:47:14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斌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原副院長李揚6日表示,2008年以後,全球杠桿率上升主要歸因于發展中國家。這表明若不施以有效管理,發展中國家可能成為下一場債務危機的主角。作為世界最大發展中國家,中國杠桿率正在不斷提高,對此不可不保持高度警惕。李揚是在當日舉行的第五屆北京大學經濟國富論壇中做出上述表示的。

  李揚介紹,2008年以前,我國非金融企業的杠桿率一直穩定在100%以內,國際金融危機後,加杠桿趨勢十分明顯。杠桿率由2008年的98%迅速提升到2014年的149.1%,即便扣除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債務後,杠桿率水準為123.1%,依然上升了25個百分點。

  “十三五”規劃建議明確指出,要提高直接融資比重,降低杠桿率。李揚表示,“去杠桿”須從三方面實行。一是“分子對策”,由政府或央行承接債務,等價于債務減計。二是“分母對策”,努力擴大真實國內生産總值(GDP)規模,具體路徑就是積極推動經濟結構和經濟體制改革,努力提高經濟效率。三是“杠桿轉移”,即一個主權主體內各組成部門之間進行債務轉移。比如,由中央政府接手地方政府債務,由金融機構承擔地方政府債務,將企業債務轉換為居民債務等。

  談到資産負債中存在的風險,李揚表示,其結構風險主要來自期限錯配、資本結構錯配、貨幣和資産錯配。其中,期限錯配問題主要反映在地方政府資産負債表中,我國地方政府總體上不存在清償問題,但是嚴重的期限錯配使得資産負債表的流動性風險較大。對此,可以考慮建立穩定且有效的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機制、大力發展長期信用金融機構和政策性金融機構,依據收入和支出責任匹配原則,積極調整中央與地方間的財政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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