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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國企分類改革大局已定混改焦點在經營權

  • 發佈時間:2015-08-18 08:13: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趙嘉妮  責任編輯:王斌

  

  對於輿論熱議的央企重組,國資問題研究專家、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認為,大潮時間未到。

  上周,新華社下屬媒體報道,國企改革頂層設計方案已進入正式出臺前的倒計時,目前國務院已正式通過,有望在近期推出。昨日又有消息稱,中國計劃本月公佈國有企業改革框架方案。

  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新一輪國企改革大幕正式揭開。會議提出要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産監管等目標。如今近兩年時間過去,新一輪國企改革中央層面的頂層設計方案還沒有正式出臺。目前多省市出臺相應的改革文件。近期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吉林時力挺國企改革,國企改革頂層設計方案出臺的呼聲日高。

  國資問題研究專家、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近日接受了新京報專訪。他認為,國企改革頂層設計必須要以分類作為基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焦點是經營權的放開,而不是所有權的問題。

  分類是國企改革的基礎

  今年以來,國企改革總方案將要出臺的傳聞不絕於耳,也就是大家説的頂層設計,近期也有新一波動向。你預計頂層設計何時出臺?

  李錦:何時出臺要看客觀條件具備,主觀上的需要,擇機出臺。現在國企形勢向好,改革方案出臺條件具備。

  你期待的頂層設計方案是什麼樣的?

  李錦:因為改革涉及不同層面的各類矛盾,實質是權利和資源的調整與重新配置,從某種程度上意味著是一次洗牌。所以頂層設計非常重要,需要總攬全局,統籌兼顧。

  總方案是管指導思想、目標、方向、道路與原則的。而分類改革是一切改革的基礎與前提。這次國企改革頂層設計方案將有國有企業分類改革的內容,這將是一大創新與突破。

  為什麼認為分類是改革中特別重要的部分?

  李錦:分類的問題牽涉到五大方面,一個體制問題,一個結構佈局及重組問題,還有分類改革、分類監管、分類考核和薪酬制定。這是國企改革的基礎性問題。如果房子不畫好圖紙、地基不打好,上面大樓就會出問題。

  哪些該壟斷,哪些不該壟斷,哪些側重經濟效益,哪些側重社會效益,不分開,可能是一筆糊塗賬。這些年,國企一直面臨“盈利性使命”與“公共政策性使命”的訴求衝突。一方面,要通過盈利性來保證自己不斷發展壯大,另一方面,又要服務公共目標,常要幹些不盈利的事。二元結構與兩難境地相伴相生。

  正是由於國有企業使命矛盾的存在,才引起了這些年國有企業行為出現偏差,一方面在傳統製造業中過量的國有資本不斷製造新的過剩産能;另一方面,在關係國民經濟命脈、改善民生、國家長遠發展的重要領域中,國有資本的作用沒有充分發揮。

  從國企領導人管理制度看,國企領導人同時承擔“企業家”和“黨政官員”的雙重角色,同時還可以規避兩種角色的風險,這種既“當官”又“掙錢”的角色混淆是極大的不公平,社會負效應突出。從這個角度看分類改革也非常迫切。

  這一輪國企改革的重大突破,就是分類改革。因為這是整個改革的基礎與前提問題。李克強總理的2015年兩會報告,已經把國企分類改革列為國企改革七項任務的第一位,這是歷史上的第一次,可見大局已定。國企分類改革的文件,已作為單項文件列出。

  具體應該怎樣分類,分類之後會有哪些變化?

  李錦:針對不同類型的國企,公司治理結構會有所區別。例如,對於公益保障型國企的人員,可以參照公務員進行管理,公司不一定再去搞股份制改革,更不應該以上市為目的。對於競爭型國企,其利潤考核、用人分配和薪酬體制,都應該按照市場化的標準要求。

  分類的完成,將為全面深化改革完成一個“奠基禮”。當然,劃分國企類型是一件十分複雜的事,同樣一個企業,要牽涉到主業與多業,同一個鏈條會牽涉到放開程度深淺,需要深入研究,不可一蹴而就,最後必然是“一企一策”。例如,中儲棉、中儲糧歸為保障型國企,對其考核首先要看是否完成了國家糧食與棉花的儲備任務。而中糧可以歸為競爭型國企,對其考核要按照市場標準進行。那麼處於交界處的一些企業如何拆分與移交,這肯定是一個複雜的過程。

  混改焦點應該是經營權

  目前,國有企業對於改革,持什麼態度?

  李錦:整體上看是充滿期待,一邊嘗試,一邊等待。

  有兩類情況對於改革迫不及待,一類是虧損的企業,希望通過改革打開新路子,不排除當成最後一根救命稻草的。一類是地方政府,債務負擔重,房地産已經無法支撐地方財政,對於企業改革充滿期待。而業績、待遇比較好的企業,自身改革的動力就沒有那麼強了。

  去年夏天,國資委公佈了第一批試點央企和四項試點內容。試點與頂層設計是什麼關係?

  李錦:試點都在做,但還沒有公佈。試點與頂層方案應該是相輔相成,要起表率與引路作用。頂層設計是設計圖,要轉化為施工圖,需要一個過程,下一步“設計圖”出來了,關鍵在於落實,畫好施工圖,是2015年下半年直到2016年的事情。

  第二批改革試點央企會有哪些?會試點哪些內容?

  李錦:現在都是猜測。第二批應該是在頂層設計之後,一是擴大試點範圍,二是擴大試點內容。其實地方國企改革試點,要更快些。

  新一輪國企改革始於十八屆三中全會。當時提出了混合所有制、企業化向資本化轉變等重點。此次的頂層設計中,在堅持十八屆三中全會的精神的同時,是否有所更新?

  李錦:這次頂層設計方案對十八屆三中全會應該是一脈相承的。但是,三中全會到現在21個月,好多情況發生了變化。人們的認識也發生了變化。改革中遇到的一些新問題,譬如混合所有制的地位問題,完善産權制度與防治國有資産流失關係問題,國企反腐敗與公司治理問題,一帶一路戰略實施導致外部開放促內部改革的發展思路問題,都積累了新的認識,需要重新審視。

  對於混合所有制改革,三中全會之後半年間,出現一個颳風的狀態,制定目標,確定比例,少的佔70%,多的佔85%,幾乎所有公佈國企改革意見的省份,都提出混合所有制的目標。混改是手段,不是目標,如果將手段定為目標,就是弄錯了。

  對於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習近平總書記近期提出了三個“有利於”,即“推進國有企業改革,要有利於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有利於提高國有經濟競爭力,有利於放大國有資本功能。”國企改革目的論的提出,具有重大意義,在實踐上有辨別是非、撥亂反正的作用。

  所以,對於混改,要重新審視。混合所有制改革從2013年的“積極推動”已經變成今年的“有序實施”。

  我一直呼籲,混改是手段不是目的,焦點應該是經營權,是生産力的提高,而不是所有權。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才是改革的本來意義。我覺得,混合所有制改革應該稱為混合經濟改革,加上“所有制”三個字就複雜化了,重心被轉移了。

  新京報: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的理想狀態是怎樣的?是否控股權在國家手裏,經營權給市場?

  改革重心不應該在國有企業收哪一塊、放哪一塊問題。焦點是經營權的市場化。衡量它的結果,是國有和民營兩個優勢的結合,通過整合創新,形成最高效益。千萬不要把焦點放在所有權方面。我認為討論了一年,都沒有對準焦點。

  我要強調的是,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是國有企業改革的“重頭戲”,起碼現在不是。

  最近外媒報道,建立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和運營公司的方案批准了,有的解讀是建立中國版淡馬錫。中國的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和運營公司應該是什麼樣的?

  李錦:淡馬錫的經驗是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開。我們改革的方向是市場化,核心問題是政企分開,焦點是經營權的放開,目的是增強國企活力、競爭力與影響力。淡馬錫的經驗在這些方面對我們是有啟發的。但是,中國有中國的國情,我們不能照搬淡馬錫的做法。

  我始終強調國企改革的政企分開,需要切兩刀,一刀在政府和企業之間,建立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和運營公司,完成政企分離;第二刀是出資人代表和職業經理人之間,使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開,企業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在切開的同時,考慮結合的問題,其中包括加強黨的領導,加強出資人監督,防止國資流失,監管考核等。一個是分開,一個是結合,兩者不可偏廢;從操作上看,先分開,再結合。就是先切兩刀,再搞兩結合。

  政府的事情是管資本,制定規則、投資預算、派幹部(董事監事)、監管、考核,保值增值,現在很多人擔心切開後,就變成了三層框架,形成裁判員(政府),教練員(國有資本投資公司)、運動員(央企)的關係。但肯定不是一切了之,政府怎麼調控,當市場失靈時,政府怎樣發揮作用,這是改革需要回答的。

  員工持股應先設立紅線

  今年年初,《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實施,首批改革涉及72家央企負責人。近期,央企降薪的動作不少,甚至涉及非高管人員。新一輪國企改革中,市場化選聘是否就意味著要降薪?

  李錦:央企高管薪酬與效益掛鉤,可以使得效益機制發揮更大的作用。同時,央企高管限薪後,也有利於消除兩極分化,調動更多人的積極性,但新政實施半年以來,政策沒有及時配套也是事實。導致業記憶體在不少擔憂的聲音。因為配套政策沒有出臺,很多職業經理人與出資人代表同樣被限薪,心裏自然滋生埋怨情緒。

  國企高管分為兩類:一類是出資人代表,包括董事會、監事會成員;一類是職業經理人,包括總經理為代表的經理層。目前,職業經理人都是政府任命。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會實行市場化選聘國企高管中的職業經理人。再一個加速國企中層幹部由任命制轉化為聘任制,這將是一場觸及根本利益的衝擊。

  可以預見的是,在國企全面限薪的同時,薪酬改革下一步的方向是加大市場化選聘的高管比例,由市場來定身價,真正實現通過薪酬激勵留住人才。市場化選聘不是意味著要降薪,而是加薪的合法化、制度化。

  降薪的同時,國企改革試點之一的市場化選聘,應該怎樣進行?

  李錦:肯定是先試點。可以實行內部培養和外部引進相結合的方法,逐步在國企內增加市場化選聘的經理,並制定和完善職業經理人制度。包括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自然會包括建立市場化退出機制。力爭通過3到5年,絕大部分國企都按照職業經理人制度選聘負責人。我看,全面推行實施的最後的時間點是2022年,不宜拖得太久。

  到那時,市場化聘任的職業經理人的薪酬會普遍高於董事、監事,甚至高出數倍。現在任命制的幹部將面臨重新“下海”的選擇,特別是國企中年輕的一些幹部,將面臨走向市場的重新選擇。

  除了高管降薪、職業經理人,國家也提出並強調了另一種激勵機制,就是員工持股制度。這個話題曾引起廣泛討論。全民所有的資産,由個人持股是否合理?

  李錦:員工持股確實會提高員工積極性,煥發活力。但現在標準沒出來,尤其要強調紅線意識。紅線沒出來,不能隨便開工,先試點。

  首先,按功能分類,哪些企業可以持股,國有獨資,不可以,市場競爭性的,可以。其次,企業的增量和存量中,增量可以持股,存量暫時不動。第三是持股比例,佔百分比,設一條線;第四,管理層、經營層、科技層、基層員工等持股順序;第五,持股程式化、公開化;第六,誰來監管,監管的權力、責任,包括追責制度。這些紅線列出來之後,才能幹。如果沒有紅線,非常容易造成流失。

  現在説重組潮為時過早

  從南北車開始,央企合併的各種分析和猜測此起彼伏。後來的核電、航運等,都在進行著相關的動作。合併重組,是否已經成為新一輪央企改革的主要方式?行業更加集中,是否是發展趨勢?

  李錦:現在説重組潮,還為時過早。但重組目前出現了一個鮮明的趨勢,“一帶一路”是強力推手。重組後可以增加國際競爭和話語權,需要做大。其中,裝備製造業和交通運輸業,更為突出。機車、核電、運輸、通訊、建築等行業,做大做強的需要也更為緊迫。再一個趨勢是,國內産業強勢企業的合併和産能過剩的企業合併重組。目前,前一趨勢更熱一些,後一趨勢要過一段才能熱起來。

  國企佈局調整與重組,有關部門正在起草文件,作為這次頂層設計的一部分,已經充分重視。可以判斷,隨著國企改革的步伐加快,一帶一路戰略實施的加快,新一輪國企重組活動是可以預料到的趨勢。

  我覺得,央企重組應該遵循幾個原則:國家需要的原則、企業自願的原則、市場經濟的原則,主業集中的原則、提高效益的原則等。除了像南北車那樣出於國際競爭的“合二為一”外,央企重組還要從産業鏈的角度進行業務整合,整體産能輸出,取得國際合作,這樣能使國企重組産生更好的效益。

  怎樣看待對於重組産生更強壟斷的擔心?

  李錦:重組不是簡單合併做大就好。我覺得可以採取投資經營公司的構架,“統分結合,內外有別”的方針。同領域企業在海外業務方面通過合併打響中國品牌,在國內依舊保持相對獨立的市場競爭狀態,這種方式將更符合中國新常態下對企業的要求,有利於國企良性發展。如果簡單合併非常容易導致壟斷現象,影響上下游包括民企的發展,有可能與國企市場化改革的初衷相悖。

  國企領導人同時承擔“企業家”和“黨政官員”的雙重角色,同時還可以規避兩種角色的風險,這種既“當官”又“掙錢”的角色混淆是極大的不公平,社會負效應突出。從這個角度看分類改革也非常迫切。——李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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