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源 財富源

2024年11月19日 星期二

財經 > 新聞 > 專家視點 > 正文

字號:  

吳黎華:只有註冊制才能根治發審腐敗

  • 發佈時間:2014-09-24 07:09: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吳黎華  責任編輯:王斌

  發審委門前是非多。8月19日,證監會宣佈近期發現第16屆主機板發審委委員鄧瑞祥擔任委員前涉嫌存在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行為,決定立案調查。證監會決定解聘鄧瑞祥第16屆主機板發審委委員職務,並予以公告。

  公開資料顯示,鄧瑞祥任中國人壽資産管理公司中心總經理。他是發審制度改革以來新引入的“買方代表”。5月29日,第16屆主機板發審委委員換屆完成,鄧瑞祥當選為專職委員。從當選到解聘,鄧的本屆發審委員生涯僅有不到4個月時間。這也是證監會有史以來第一位被立案調查的發審委委員。

  儘管鄧瑞祥的內幕交易發生在擔任發審委委員之前,但對於市場來説,一個涉嫌內幕交易的人居然擔任了證監會主機板發審委委員,這件事本身就足夠具有諷刺意味了。從某種意義上説,在現有的發審體制下,證監會又一次為發審委委員的個人問題背了黑鍋。2013年底,第15屆主機板發審委委員顏克兵因個人原因辭職,就曾引發市場諸多猜測,並被視為證監會純潔發審隊伍的舉動之一。

  長期以來,質疑發審委為“發財委”、存在權力尋租和腐敗的聲音一直存在,取消發審委的呼聲也不時響起。在筆者看來,對於大量排隊等候上市的企業來説,成功上市帶來的巨大財富效應,足以驅動這些企業的管理層採取一切手段來“疏通關係”,而對於手握生殺大權的發審委委員,更是公關對象中的重中之重。在這種情況下,發審委委員存在巨大的權力尋租空間,發生腐敗的可能性不容忽視。實際上,在本次發審委成員構成中引入買方機構人員之前,包括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等是否有人在發審委任職,就曾成為這些仲介機構承攬IPO項目的重要籌碼之一。

  更重要的是,在現有審批制的發行體制下,發審委運作的不透明以及其自身並不對發審結果承擔責任也一直為市場所非議。在筆者看來,一方面,發審委委員對擬上市企業進行實質性審核,決定企業能否上市;但另一方面,發審委卻又對這些經過其“選美”産生的企業上市後的結果不承擔任何責任。近年來,包括萬福生科等一系列欺詐發行大案頻頻發生,但迄今為止,仍然沒有任何一位發審委委員為此承擔相應的責任。相比之下,作為監管部門的證監會卻在這一系列的案件中背上罵名,承擔了信任削減的後果。

  早在2009年,證監會就發佈了《關於加強發審委委員監督工作的若干意見(試行)》,試圖建立起“不留缺口”的預防發審委委員腐敗的制度,近期則再度強調嚴肅查辦利用行政許可權進行尋租。但在筆者看來,預防機制固然重要,但要想根治發審委可能存在的權力尋租與腐敗,唯一的辦法只能是註冊制改革,只有徹底的改變發審委職能,把決定企業上市的生殺大權從發審委剝離出來,由市場來決定,才能瓦解發行審批制基礎上的發審委以及圍繞其形成的灰色利益鏈條。

熱圖一覽

高清圖集賞析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