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門擁抱大數據 10條“幹貨”詳解析
- 發佈時間:2015-07-02 02:35:56 來源:鄭州日報 責任編輯:李春暉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的若干意見》。在全社會資訊量爆炸式增長的背景下,政府部門該如何擁抱大數據?記者梳理了《意見》中的10條“幹貨”。
提高為市場主體服務水準
【提高資訊服務水準】鼓勵政府部門利用網站和微網志、微信等新興媒體,緊密結合企業需求,整合相關資訊為企業提供服務。
【建立健全守信激勵機制】在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過程中,同等條件下,對誠實守信者實行優先辦理、簡化程式等“綠色通道”支援激勵政策。
【改進經濟運作監測預測】根據宏觀經濟數據、産業發展動態、市場供需狀況、品質管理狀況等資訊,充分運用大數據技術,改進經濟運作監測預測和風險預警,並及時向社會發佈相關資訊,合理引導市場預期。
【評估政府服務績效】綜合利用政府和社會資訊資源,委託第三方機構對政府面向市場主體開展公共服務的績效進行綜合評估,或者對具體服務政策和措施進行專項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和優化,提高各級政府及其部門施政和服務的有效性。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連維良説,在運用大數據對企業服務方面,最緊迫的工作有兩方面:一是要儘快建立統一的信用代碼制度;二是向企業提供更多的資訊服務,將政府能夠掌握的、在政務活動中形成的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資訊、優良和不良信用記錄等,及時向社會公開。
加強和改進市場監管
【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充分發揮行政、司法、金融、社會等領域的綜合監管效能,建立跨部門聯動響應和失信約束機制,對違法失信主體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建立各行業“黑名單”制度和市場退出機制。
【建立産品資訊溯源制度】對食品、藥品、農産品、日用消費品、特種設備、地理標誌保護産品等關係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的重要産品加強監督管理,利用物聯網、射頻識別等資訊技術,建立産品品質追溯體系,形成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的資訊鏈條,方便監管部門監管和社會公眾查詢。
【加強對電子商務領域的市場監管】推行網路經營者身份標識制度,完善網店實名制和交易信用評價制度,加強網上支付安全保障,嚴厲打擊電子商務領域違法失信行為。
連維良介紹,我們過去更多是以事前審批為主,現在更多地強調事中事後監管。以大數據為支撐的信用建設手段,對於加強對市場主體的服務和監管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提高政府運用大數據能力
【加快建立統一的信用資訊共用交換平臺】建立國家統一的信用資訊共用交換平臺,整合金融、工商登記、稅收繳納、社保繳費、交通違法、安全生産、品質監管、統計調查等領域信用資訊,實現各地區、各部門信用資訊共建共用。
【加強電子政務建設】健全國家電子政務網路,整合網路資源,實現互聯互通。建立健全政府大數據採集制度,加強對市場主體相關資訊的記錄,形成信用檔案,對嚴重違法失信的市場主體,按照有關規定列入“黑名單”並公開曝光。
【加強網路和資訊安全保護】落實國家資訊安全等級保護制度要求,加強對涉及國家安全重要數據的管理,加強對大數據相關技術、設備和服務提供商的風險評估和安全管理。加大網路和資訊安全技術研發和資金投入,建立健全資訊安全保障體系。採取必要的管理和技術手段,切實保護國家資訊安全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資訊安全。
連維良説,全社會資訊量“爆炸式”增長,傳統的服務和監管方式已經無法適應要求。要在有限的時間和資源約束條件下,為不同企業提供更具針對性的服務,提高註冊登記效率,綜合評估企業信用狀況等,必須更多利用大數據等現代資訊技術。這有利於提升政府服務和監管的有效性,降低成本,也有利於方便市場主體,提高經濟社會運作效率。新華社北京7月1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