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3月10日訊(記者 李春暉)全國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于3月3日至13日在京舉行。按照大會日程,3月9日上午委員們就外商投資法草案進行小組討論。記者旁聽了經濟界別小組會議,委員們討論非常熱烈,紛紛表示期盼外商投資法儘快出臺,同時提出了應避免“超國民待遇”、及時出臺配套細則等等建設性意見。
小組會議現場
建議儘快出臺
3月8日,外商投資法草案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議。如果該草案最終得以通過,將取代原有的“外資三法”。所謂“外資三法”,即我國在改革開放初期先後頒布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而隨著中國經濟的不斷發展,上述法律已難以適應新時代改革開放實踐的需要。
多位委員表示,制定外商投資法,是擴大對外開放、穩定外商投資預期、促進外商投資決策的重要舉措,建議儘快出臺。
全國政協委員、深圳證監局黨委書記、局長陳小澎表示,外商投資法將使中企跟外企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有助於中企開拓國際視野,在倒逼機制下練好內功,提升管理水準,因此應儘快出臺。
全國政協委員、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孫瑞標表示,在國內外經濟下行壓力下,外商投資法的出臺將給外商、外企吃下“定心丸”;進一步擴大我國對外開放水準,更好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全國政協委員、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部主任張佔斌表示,出臺外商投資法意義十分重大,體現了我國推動新一輪高水準開放的決心和勇氣。
避免出現“超國民待遇”
改革開放初期,由於我國對資本和外匯的雙重缺乏,各級政府對來華外企熱烈歡迎和高度關注,給予土地、稅收等多種政策優惠,促使早期入華的外企在相當長時間內享受著“超國民待遇。”而隨著中國經濟不斷發展,監管逐步完善,國內企業崛起等,外資的“超國民待遇”逐漸消失。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表示,外商投資法應該更強調“平等”。以往外資享受到的“超國民待遇”實際上是不平等,隨著外商投資法這一統一的外資法典出臺,外商投資應更強調平等對待,即“國民待遇”。
孫瑞標表示,不能超國民待遇,也不能低國民待遇,就是給予其國民待遇,只要符合法律規定,應該一視同仁。
劉尚希還表示,權利和義務要對稱,對於外商投資企業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也應當在外商投資法中有所體現。
還需制定相關配套規定
劉尚希認為,外商投資法作為基礎性法律,一些條款是原則性表述,不可能規定得太細,因此需要制定頒布一系列相關配套法規,增強法律的可執行性,加速其落地。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工程院院士、湖南商學院校長陳曉紅表示,外商投資法的相關配套細則亟待制定,例如對於外商投資企業的界定,是否需要外資絕對控股、或是外資為第一大股東等等。
全國政協委員、廣東省深圳市政協副主席陳倩雯表示,外商投資法出臺後需要做好“兩個銜接”:一是對標國際通行規則,二是對標原有的“外資三法”,做好過渡工作。
全國政協委員宋秀岩表示,地方政府在吸引外商投資的過程中,應該樹立正確的政績觀,不能不計代價、例如犧牲環境資源等去吸引外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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