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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貸”受害學生何以變成罪犯幫兇
當前,“套路貸”以不同表現形式進入校園。由於在校學生涉世不深,又有兼職賺錢需求,成為“套路貸”的目標。
近日,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檢察院起訴了一起“套路貸”案例:詐騙分子以彌補損失為名指使、教唆受騙學生實施或參與犯罪。這不僅使學生觸碰法律底線,更使得“套路貸”從社會“遁入”學校,此類案件更具隱蔽性和危害性。
今年17歲的在校生王剛(化名)家境不好,學習成績一般。他非常羨慕身邊家境好的同學,期待著能有更多零花錢,可以買喜歡的東西。
通過朋友介紹,王剛認識了社會青年劉強(化名)。劉強年紀不大,看起來卻像“老江湖”。劉強表示,有人想借錢,可以以王剛的名義去借,借的錢不需王剛還,由“借錢的人”還。借到錢後,王剛可以拿到一筆好處費。
好處費讓王剛心動。隨後,在劉強安排下,他向一位自稱“盧哥”的人借了10萬元。最後,王剛分到好處費幾千元,這讓他發現“賺錢實在太容易了”。最後,剩下的錢都被劉強以各種理由拿走。
起初,王剛並沒有發現異常,直到“盧哥”三番五次向他催款,王剛才發現受騙。此時,劉強已不知去向。無奈之下,王剛將事情告訴家人,家人不得不拿出所有積蓄,償還欠款及利息。
“受害者”的故事並沒有結束。兩個月後,失聯許久的劉強突然出現,王剛見到他後十分惱怒。但劉強卻毫不在意,並向王剛説明來意。這次,劉強希望能和王剛合作,一起“賺錢”。
王剛深受其害,起初並不答應。幾經勸説,劉強承諾給他高額好處費。為了彌補給家庭造成的損失,王剛最後同意了。隨後,劉強又向王剛傳授方法。兩人商定,將同學小宇作為目標。
同王剛一樣,小宇一聽有利可圖,便答應借錢。小宇借了2.3萬元,最後留了3000元。
從受害者變成詐騙犯幫兇,王剛已觸犯法律。由於王剛尚未成年,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張家港市人民檢察院對王剛作出不起訴決定。而劉強等人被檢察機關依法起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其相應的懲罰。
“‘套路貸’進入校園,後果非常可怕。”張家港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盛敏説,為加強在校學生法律觀念、防止犯罪以及受騙,他們開展“套路貸”知識普及工作,並將一些真實案例加入其中,讓學生遠離“套路貸”。
李冰 許月 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記者 李超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王擎宇)